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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南外环路与泰和路交叉节点提升改造项目

  • 2026-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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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南外环路与泰和路交叉节点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B查看完整信息302001

招标公司: 准格尔旗基建项目服务中心

采购标的物: 道路照明工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交叉节点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地区:内蒙古 鄂尔多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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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B查看完整信息302001

公告类型中标结果公告:招标公告

公告标段(包)数量:2

公告标段(包)编号:B查看完整信息302001001;B查看完整信息302001002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6-07-15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6-08-06 09:00:00

开标时间:1970-10-24 10:24:00

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南外环路与泰和路交叉节点提升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南外环路与泰和路交叉节点提升改造项目 已由 准格尔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准格尔旗基建项目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南外环路与泰和路交叉节点提升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南外环路与泰和路交叉节点处

2.3招标规模:(1)泰和路:改造起点北侧顺接现状泰和路,南侧终于南外环路,新建横断面宽度29米、长度60米的预制组合箱梁桥梁1座;并对路基段进行局部改造,改造后横断面宽度28米。改造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照明工程、交通监控、管线工程、绿化工程等;(2)惠民路:对为民路-南外环段现状横断面宽度20米路段拓宽改造为双向四车道23米并降低与南外环交叉口范围道路纵坡。改造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照明工程、交通监控、管线工程、绿化工程等;(3)南外环:对南外环路一泰和路交叉口东进口道进行拓宽,增加一股右转专用车道,并在北侧新建2.5米宽人行道,拓宽后横断面宽度28米。改造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照明工程、交通监控、管线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项目计划投资:3552.43万元

2.5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B查看完整信息302001002 标段名称 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南外环路与泰和路交叉节点提升改造项目监理标段

招标范围 工程-监理-市政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监理-市政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监理-市政工程-园林与绿化

合同估算价(万元) 37.47 工期(日历天) 473

标段编号 B查看完整信息302001001 标段名称 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南外环路与泰和路交叉节点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标段

招标范围 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道路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给水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桥梁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道路照明工程

合同估算价(万元) 2082.0612 工期(日历天) 47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施工标段 3.1本次招标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联合体投标的,将联合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如是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联合体各方的业绩均可作为该联合体的业绩; (7)联合体各方的奖项均可作为该联合体的奖项; (8)本项目中要求的人员可以是任意一个联合体成员的人员,但必须在本单位工作。 (9)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及信用信息库中录入基本信息、并办理CA数字证书。 注: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若为独立投标人则满足全部资质要求,未按上述要求报名的联合体投标人作否决投标处理。②支持并鼓励央企与当地中小微建筑业企业、当地龙头企业与当地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上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的40%。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企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如投标人已申办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件须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3)人员资格要求: ①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建造师注册证、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准,投标文件需附扫描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附件,承诺书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②其他人员要求:1.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至少配备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投标文件须附职称证扫描件),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至少配备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预算员/造价员各1名,安全员为【配备1名综合类(C3)】或【配备1名机械类(C1)与1名土建类(C2)】或【1人同时拥有机械类(C1)与土建类(C2)】;(安全员提供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余人员提供资格证书或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书,以上人员证件投标文件中须附扫描件)。 监理标段 3.1本次招标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企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件须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人员资格要求: ①项目总监: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必须为本公司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承诺书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还须附资格证和注册证书扫描件)。 ②其他人员要求:项目监理机构专业人员至少配备3人,具体要求如下:至少配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或安装专业)各1名,必须为本公司人员且证明资料均在有效期内,并在投标文件附以下资料:专业以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为准,如上述证件未注明专业的则需要同时提供相关专业的职称证书。

3.3其他要求:施工标段:1)近年(2023年6月1日至今)内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附件1,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今的承诺书)。注:以上行为认定均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中明确认定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情形为准,未明确认定或其他相近(似)的认定一律不予认可,时间按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的落款时间为准计算; 2)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需附网页截图,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须满足)。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需附网页截图,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须满足)。 4)关于农民工工资等的承诺书:投标企业须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交纳与使用”做出承诺。(投标文件须附加盖公章的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附件2)。 5)本项目要求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其中任意两个岗位不得由同一人担任。 监理标段:1)近年(2023年6月1日至今)内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附件1,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今的承诺书)。注:以上行为认定均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中明确认定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情形为准,未明确认定或其他相近(似)的认定一律不予认可,时间按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的落款时间为准计算; 2)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需附网页截图,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须满足)。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需附网页截图,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须满足)。 4)本项目要求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其中任意两个岗位不得由同一人担任。 注:公告详细要求因系统字数限制无法全部描述,请查看招标文件中公告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中公告内容提供符合要求的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7-15 00:00 至 2026-07-23 00:00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8-06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 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内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7.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准格尔旗基建项目服务中心

地 址: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新区建业大厦7#5层

联 系 人:张学敏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和百汇之星3号楼东门8层

联 系 人:刘丹丹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行业监管:准格尔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10.投标注意事项:

10.1、领取招标文件登录地址: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10.2、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 【请点击下载】

10.3、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BidOpening

10.4、 投标操作须知

2026-07-14

投标注意事项: 投标操作须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鄂尔多斯市招标文件自查表(施工).pdf

鄂尔多斯市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人诚信承诺书.pdf

鄂尔多斯市招标文件自查表(监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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