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稀土国贸公司关于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及客户资信调查的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 2026-07-15
项目名称: 北方稀土国贸公司关于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及客户资信调查的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XBCG202607100020
招标公司: 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内蒙古 包头
北方稀土国贸公司关于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及客户资信调查的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7-14 19:06:58 9次阅读
第一章 采购公告(邀请书)
1.采购条件和方式
北方稀土国贸公司关于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及客户资信调查的服务询比采购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批准,现对该项目实施询比采购活动,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项目编号为 XBCG202607100020
采购方式:询比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应收账款风险防控体系,规避下游客户信用违约、逾期回款、坏账等经营风险,保障公司正常经营。 1. 需要采购出口信用保险业务,预计投保保额 137105263 元( 2000 万美元),保费费率不超过 0.19% ,人民币不超过 26.05 万元。 2. 对海外客户及国内合资客户进行资信调查的采购需求, 25 份资信调查报告,每份不超过 800 元,总金额不超过 20000 元。
2.2采购内容及范围
1. 需要采购出口信用保险业务,预计投保保额 137105263 元( 2000 万美元),保费费率不超过 0.19% ,人民币不超过 26.05 万元。 2. 对海外客户及国内合资客户进行资信调查的采购需求, 25 份资信调查报告,每份不超过 800 元,总金额不超过 20000 元。
2.3标段介绍
标段编号: XBCG202607100020-0001
标段名称: 北方稀土国贸公司关于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及客户资信调查的服务询比采购
服务期限: 保单出具之日起一年
付款方式: 出具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付款 。
付款形式: 100%银行电汇
最高限价(元/ 含税,税率为6% ) 280500.0000
响应担保金(元): 5000.00
项目实施地点: 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路83号北方稀土
备注: /
其他相关要求: 保费费率不超过0.19%,响应供应商务必填写附件《费率报价单》,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合同后续与供应商按照《费率报价单》所填费率签订合同,务必确保 《费率报价单》所填费率×137105263元=标段明细中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所填报价格 。如出现价格不符合以上公式或未填写《费率报价单》则否决。
标段明细资料:
序号
工作说明
使用单位
最高限价(单价)(元,人民币(CNY)/含税)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客户资信调查
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国际贸易部(20002587)
800
25
份
2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
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国际贸易部(20002587)
260500
1
份
保费费率不超过0.19%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无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
3.2资质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提供《保险许可证》或《金融许可证》扫描件。
3.3业绩要求:
1.提供2025年关于出口信用的保险单或保险协议或保险合同1份; 2.提供2025年海外客户的资信调查报告1份。
3.4本次采购是否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否 。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公布之日起至 2026-07-20 00:00
4.2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通过系统支付平台技术服务费,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采购文件的下载。
5.平台技术服务费
5.1.缴费标准: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响应供应商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本项目300元/每标段(包)/次。
5.2缴费方式:通过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缴费系统进行支付。
5.3平台技术服务费是为保障正常使用平台功能的基础性服务费用,服务一经启用费用不予退还。
6.响应担保金
6.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响应担保金应从供应商账户转出。
6.2供应商选择无条件电子保函方式缴纳响应担保金的,可通过保函平台的银行或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申请电子保函缴纳,在成功出函后,供应商可以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进行报价,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电子保函业务操作手册。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询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6-07-20 10:00 (北京时间)。
7.2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将加密版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智慧平台,未加密的响应文件平台将不予接收。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帮助中心-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7.3投标人需在投标前完成办理CA数字证书(简称CA),具体操作见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供应商CA办理指引手册》,CA办理业务咨询、技术支持服务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若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7.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纸质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未加密的响应文件均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等媒介发布 。
9.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审小组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0.澄清或异议
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可能存在遗漏、含义不清等疑问需要采购人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可在该项目的采购文件下载界面进行澄清提出。
澄清接收电话详见联系方式中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电话。
潜在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提出异议,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异议要求。
异议受理电话:查看完整信息/2669623
监督单位: 市场营销部
监督单位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稀土路街道黄河路83号5楼
联 系 人: 王超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田雨婷 联系电话: 2669646
业务部长: 曹小艳 联系电话: 2669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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