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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新建乌海西站南货场暨运输能力提升改造工程(一期)新建信号机械楼,既有信号楼装修整备第三方消防检测服务择优选择实施单位的采购公告

  • 2026-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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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新建乌海西站南货场暨运输能力提升改造工程(一期)新建信号机械楼,既有信号楼装修整备第三方消防检测服务择优选择实施单位的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GGSFW2026-36

招标公司: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

采购标的物: 消防检测服务计算机联锁系统

项目地区:内蒙古 呼和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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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

新建乌海西站南货场暨运输能力提升改造工程(一期)新建信号机械楼、既有信号楼装修整备第三方消防检测服务 择优选择实施单位的采购公告

(公告编号: GGSFW2026-36 )

1. 立项依据

根据《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建乌海西站南货场暨运输能力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呼铁计函〔 2025 〕 266 号),新建乌海西站南货场暨运输能力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建设管理单位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 建设资金已落实 ,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新建信号机械楼、既有信号楼装修整备第三方消防检测服务实施单位。

2. 工程概况

2.1 项目简况、建设地点:

( 1 )项目简况:新建乌海西站南货场暨运输能力提升改造工程(一期)新建信号机械楼、既有信号楼装修整备第三方消防检测服务 。

建设地点:乌海市。

2.2 主要工作内容:

改建车站两端咽喉;将既有调车线 C1 、 C2 两股道电化改建为到发线,有效长分别为 960m 和 920m ,设置发车进路信号机及相关配套等;新增电动脱轨器、试风装置等列检设施;将既有客 1 、客 2 线延长改建为贯通式调车线,有效长均为 767m ;将站内北端机待线延长至 110m ,新铺钢轨 6.53km ,新增道岔 19 组,新建桥涵 1 处以及相关配套工程等。室内、外信号设施整体大修,包括计算机联锁系统 1 套、 CTC3.0 调度集中系统站机设备 1 套、信号微机监测系统 1 套、室内电码化 1 套、智能电源屏 1 套、轨道电路室内设备 1 套,配套 CTC 系统、信号微机监测系统通信通道工程;新建信号机械室 480 ㎡,改造装修既有信号机械室;敷设信号电缆 210km ,配套暖通、给排水及电力接引工程等。对该项目新建信号机械楼、既有信号楼装修整备开展第三方消防检测服务相关工作。

2.3 投资估 算: 2252 元。

2.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7 日内出具检测报告。

3. 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3.1 申请单位资格能力要求:

3.1.1 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 申请人需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申请人需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备案。

3.1.2 近 3 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 3 近三年 (2023 年至今 ) 不少于 3 项铁路或类似建设项目消防竣工验收检测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须由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担任,并持有高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

3.1.4.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申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单位在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和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3 申请单位在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期间内,对纳入国家铁路局 “ 黑名单 ” 管理的单位,不接受其投标。

3.4 申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

4. 申请文件递交

4.1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 2026 年 7 月 18 日 12:00 前,向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 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递交纸质申请文件,或将申请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ggsjhb @126.com ,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地点(或未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的申请文件均不予受理。

4.2 纸质申请报名资料需加盖骑缝章(申请文件电子版应为纸质申请报名资料的高清扫描件),否则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5. 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5.1 申请函(含报价)。

5.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5.3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5.4 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副本复印件。

5.5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表

5.6 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表(附相关资格证书)。

5.7 技术服务实施方案。

5.8 质量保证措施。

5.9 财务状况证明资料。

5.10 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及无行贿犯罪书面承诺,承诺书内要明确违约责任。

5.11 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 “ 信用中国 ” 、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网页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5.12 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国家铁路局官网失信行为“黑名单”查询结果。

6. 确定成交候选人

本项目选择实施单位按照《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规范零小工程项目信息公开工作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7. 内部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部。监督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8. 项目管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项目管理机构: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

地址:呼和浩特市锡林北路 28 号

邮编: 010050

联系人:赵琦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

2026 年 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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