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第二十一中学竞争性公开谈判公告
- 2026-09-02
项目名称: 竞争性公开谈判公告
招标公司: 呼和浩特市第二十一中学
项目地区:内蒙古 呼和浩特
竞争性 公开 谈判 公告
致 ( 分包商 ) :
根据工程施工需要, 中交中南工程局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第二十一中学高中宿舍、食堂施工项目 经理部 对 室外市政 工程进行竞争性公开谈判。
1、工程名称: 呼市二十一中项目室外市政工程 。
2、建设点: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第二十一中学 。
3、计划工期: 2个月(60日历天) 。
4、质量目标: 满足施工设计图纸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
5、安全目标: 特大事故、重大、较大事故为零;一般事故死亡率、重伤率 0% ;作业人员轻伤率 0%,事故隐患整改率100%;事故及时结案率100% 。
6、招标范围: 室外市政工程队伍 1个 。
主要形象工程量: 路面清表; 5155m2;挖土方;2406.75m3;余方弃置;2406.75m3;拆除混凝土(15cm);420.36m2;拆除面包砖(6cm);185.4m2;拆除沥青(10cm);1174.75m2;拆除水稳(25cm);1174.75m2;砂砾垫层(20cm);5155m2;水泥稳定碎石(15cm);2980m2;透层;7082m2;5cm改性沥青砼(AC-13);3709.18m2;粘层;3709.18m2;6cm中粒式沥青砼(AC-16);2980m2;4cm细粒式沥青砼(AC-13);4100m2;铣刨沥青混凝土(4.5cm);1122.24m2;C20混凝土垫层(20cm);2175m2;铺设面包砖;2175m2;换填种植土;942.68m3;铺种草皮;3142.25m2;栽种国槐;7株;栽种云杉;35株;双头庭院灯;14盏;单头庭院灯;10盏;草坪灯;40盏;路缘石(100*300*1000mm);1779.49m;围墙;139.7m;排水管(DN200);30.2m 工程施工等。
7、中交招采网售标截止时间: 2026 年 09 月 05 日 17 时 00 分 。
8、中交招采网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 2026 年 09 月 08 日 17 时 00 分 。
9、响应性文件份数: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
10、下载公告附件及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中交招采网“三链”交易共享平台”(以下简称“中交招采网”),网址:() 。
11、公开谈判包件招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含税总价) 1979857.64 元,不含税限价(总价) 1816383.16 元,税率 9 %,招标人对清单细目制定限价的,清单细目及总价均不能超限价上限。
12、谈判地点: 中交招采网 。
13、协作单位应在分包合同签订前按要求提供成交价现金 2% 的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 2% 履约保证金。连续三年获得中交集团信用评价红名单的协作单位免缴承接新任务的履约保证金;获得中交集团信用评价红名单的协作单位(连续 三年以下),免缴承接新任务的履约保证金 50%;获得A级信用评价的协作单位,免缴承接新任务的履约保证金25%。
14、本次采购要求分包商须具备的资质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
15、分包商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16、分包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17、中交招采网电子采购交易实行有偿服务,中标分包商须按照如下标准缴纳系统有偿使用服务费:
1) 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中标金额分档计费,标准如下:
( 1)100万元(含)~200万元:100元/次;
( 2)200万元(含)~ 1000万元:500元/次。
2)支付时限及不及时缴纳后果:
( 1)中标主体需在中标结果发布后 10天内完成费用缴纳,最迟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费用缴纳;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中标主体,系统将限制签订合同,采购主体可根据需要重新组织采购;涉事中标主体一年内发生1次的,将纳入公司重点关注名单,累计发生 2次的,将纳入公司“黑名单”。
3)支付流程:
( 1)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向中标主体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4)费用查询:
( 1)中标主体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5)在线支付:
( 1)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6)发票开具:
( 1)支付完成后 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中标主体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8、累计合同额对应商品房购买及款项抵付规则:
1)适用范围与触发条件:自 2025 年 10 月 1 日起,凡成为招标人分包合作的投标人,其与招标人累计签订的含税分包合同额达到 1000 万元及以上(含 1000 万元)时,即触发本条款约定的义务。
2)核心义务约定:触发上述条件后,分包商应按照其与招标人累计签订合同总额的 10%履行长沙中交世通国际项目商品房的购买义务,或同意以该项目同等价值的商品房抵付对应金额的工程款(二者择一执行,具体方式可与招标人协商确定)。
3)商品房选购规则:分包商履行上述购买或抵付义务时,应优先选择长沙中交世通国际项目 1 号栋商品房;若 1 号栋商品房已售罄,可在该项目 2 ~4号栋范围内进行选购。商品房具体房号、面积、单价及相关手续办理流程,由分包商与招标人指定的房产对接部门(对接部门名称:[长沙中交世通国际项目市场营销部];联系人:[陈蔚];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进行专项沟通协定。
4)承诺与核查:投标人应在响应阶段就本条款内容出具专项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响应性文件-附件6-购房承诺函),不论条件是否达到购房标准都要签署购房承诺函并附至响应文件中,若参与响应的分包商响应文件中未附签署的购房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将其淘汰,响应分包商应建立专项台账自主核算累计合同额,招标人有权对响应分包商的累计合同额核算情况及义务履行情况进行核查,分包商应予以配合。
届时请贵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参与谈判。
联系人姓名: 赵亚坤 、 武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