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巴林左旗分局采购环评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项目
- 2026-09-03
项目名称: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巴林左旗分局采购环评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2022ZQST001PG
招标公司: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巴林左旗分局
采购标的物: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业务、环评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内蒙古 赤峰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巴林左旗 分局采购
环评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2022ZQST001PG
采购 单位: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巴林左旗 分局
2022 年 4 月
目录
第一章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巴林左旗 分局采购环评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项目公告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4
第三章 项目服务规范及采购要求 11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13
第五章 评审办法 14
第七章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23
第八章 质疑投诉 30
第九章 合同样本 33
第十章 附 件 37
第一章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巴林左旗 分局采购
环评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项目公告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巴林左旗 分局,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 , 采购 巴林左旗 辖区内环评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巴林左旗 分局采购环评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 2022ZQST001PG
二、磋商范围:
包号
项目名称
数量(个)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 ( 元 )
1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巴林左旗 分局采购环评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项目
1
采购环评文件技术评估服务供应商 1 家,要求具备同时开展多个项目环评文件技术评估的能力,对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巴林左旗 分局审批的 3 个环境影响报告书和 4 个环境影响报 告表进行技术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对评估质量负责。详见磋商文件。
98000.00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未被列入信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
3 、未受过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或受过行政处罚但期限届满;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提醒 : 疫情期间遵守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文件要求。若供应商为外省区市人员,因不满足以上要求而不能参加开标会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投标时间: 2022 年 4 月 22 日至 2022 年 4 月 27 日 ,每个工作日上午 8:30- 12 : 00 时 , 下午 14 :30- 17 :30 时
投标地点: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巴林左旗 分局 303 室
投标方式: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从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官网 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 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 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的具有生产和经营本次采购内容的三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 未被列入信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的递交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2 年 4 月 27 日 下午 17 : 30 时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巴林左旗 分局 303 室
磋商时间: 2022 年 4 月 28 日上午 09 : 00 时
磋商地点: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巴林左旗 分局 4 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巴林左旗 分局
地址: 巴林左旗林东镇契丹大街 252 号
邮政编码 : 025450
联系人: 斯钦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2022 年 4 月 22 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本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
供应商须知前 附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项目名称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巴林左旗 分局采购环评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
2022ZQST001PG
3
采购人
采购单位名称: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巴林左旗 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巴林左旗林东镇契丹大街 252 号
联系人: 斯钦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6
响应文件份数
一式三份(一正两副)
7
磋商有效期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8
响应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
2022 年 4 月 27 日 下午 17 : 30 时
9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巴林左旗 分局 303 室
10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2 年 4 月 28 日 上午 09:00 时
11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巴林左旗 分局 4 楼会议室
12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13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
14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15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完成委托项目并提交报告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
16
供应商参会人员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携带响应文件参与磋商会。
(一)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二)磋商费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 收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服 务费,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 和 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三)磋商、履约保证金
1 、 磋商保证金
不要求
2 、履约 保证金
不要求
(四)联合体
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五)政府 采购相关政策
详见竞争性 磋商文件第 七 章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
竞争性磋商文件由竞争性磋商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采购过程中由采购 人、 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 简称磋商小组) 发出的澄清 、 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
(七)磋商方式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八)磋商内容及说明
1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
2 、 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内容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有关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任何内容进一步审查。如果因为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竞争性磋商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或提供虚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 、磋商 小组 可对以下 内容 进行磋商 :
( 1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九)对响应文件的审查和澄清
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响应程度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十)磋商报价
1 、供应商应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做好最后报价的测算 , 以备磋商完毕进行最后报价。
2 、 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3 、 磋商小组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
4 、 鼓励供应商不低于成本价的合理报价。
5 、 供应商成交后,其最后报价总额即作为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总价。
(十二)对响应内容的修正
1 、磋商过程中,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 1 ) 单价汇总 金额 与合计金额不符的,以单项汇总 金额 为准 ;
( 2 )最后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 3 )报价分计算至小数点后第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4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 、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其响应文件按 未实质性响应竞争 性 磋商文件 处理。
(十三)无效响应情况说明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 、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的;
2 、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字、盖章的;
3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不足(一式三份(一正两副))( A4 纸)的;
4 、供应商资格无效的;
5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未完全响应服务时间、质保期、付款方式等第三章规定的各项采购要求的;
7 、对磋商小组现场提出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不响应的;
8 、磋商有效期不足的;
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参加同一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其他采购活动的;
10 、未全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四)磋商有效期
1 、磋商有效期为提交响应 文件截止 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2 、特殊情况下,按有关法规执行。
3 、响应文件中没有另行说明的即视为响应该有效期。
二、响应文件编制
(一)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技术及商务三个部分。加“★”部分供应商参加磋商时需提供资料原件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以下资料复印件应当按照“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的顺序全部装订在响应文件里,如果原件与响应文件里的内容不对应,不对应的部分按无效响应处理,且这部分内容不允许在磋商开始后补正,响应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必须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制作。
1 、 资格部分
( 1 )参与磋商确认函(格式见附件)
( 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 3 )竞争性磋商报价表
( 4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2 、技术部分
详见评分办法
3 、商务部分
详见评分办法
4 、其他材料:
( 1 ) 供应商企业类型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小微企业证明材料、残疾人企业证明材料等,具体详见第七章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2 ) 供应商自行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响应文件语言和计量单位
1 、响应文件和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如果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或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文件使用其他文字,供应商应将其译成中文,如未翻译该文件为无效文件。
2 、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三)响应文件装订
1 、响应文件要求制作规格幅面一致,供应商自行提供的其他资料附于“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的内容之后。
2 、响应文件按着“响应文件组成”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编页,页码必须连续(所附的图纸、不能重新打印的资料和印刷品等除外)、装订成册(不可活页)。
3 、响应文件封面上均需分别注明“采购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全称”等字样。
4 、响应文件装订成 (一式 3 份(一正 2 副)) ( A4 纸)。响应文件正本中所有页面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正本的复印件可以作为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5 、 供应商愿意提供与本次磋商有关的其他资料,可视各自的情况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其他磋商资料一致,附于响应文件之后,与其他磋商资料页码统一编目、编码、编页装订。
6 、供应商提供的原件资料,提交时需附有原件明细表,表中注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文件名称、份数或证件人员姓名等信息。
(四)响应文件的密封
供应商将 (一式 3 份(一正 2 副)) 的响应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另 行提供的原件资料单提交,无需装订在响应文件里。
(五)其他注意 事项
1 、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中装订的内容清晰可见,如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材料过期失效或无法辨识的,均为无效响应。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
2 、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任何人的口头协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任何条款和内容。
3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 文件 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政策和条款规定,其响应文件 及相关材料 有可能被拒绝,或者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第三章 项目服务规范及采购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 [2014 ] 214 号) 《 财政部关于政府 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 (财库 [2015 ] 124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巴林左旗 分局采购环评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全部资金已经落实,并计划将这部分资金用于支付此次实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所签订的采购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1. 项目名称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巴林左旗 分局采购环评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项目
(一)工作内容
1. 供应商要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导则要求对环评文件及公众参与专题进行技术评估,并对评估质量负责。
2. 应组织专家及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等代表对评估项目进行实地踏查,详细了解并记录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周边环境敏感点分布等情况。
3. 化工、冶炼等复杂项目及规划环评评审专家原则上每个项目不能少于 5 人,其中规划环评评审应包含经信、住建、自然资源、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的专家;一般项目评审专家原则上每个项目不能少于 3 人。专家能力要求:一是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及相关工作经历;二是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4. 在接受单个环评文件委托后,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项目环评的技术评估,并向提交专家意见(三份)、评估报告(三份)。在评估过程中,由供应商负责组织对修改完善后的环评文件进行审核、签字或盖章。
5. 对于因需补充监测等原因导致环评文件修改周期较长,不能按期完成评估的项目,供应商应向采购方提出书面延期申请。
6. 对于一次评估未通过的项目,再次评估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与建设单位协商解决。供应商不得以任何非正当理由要求建设单位进行二次评估,一经发现,将记入不诚信档案。
(二)其他服务要求:
1. 报价要求:
( 1 )投标报价中必须包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成本、现场勘察成本、专家评审会议成本(包括专家评审费、住宿费、交通费、接送车辆租赁费、会场租赁费、工作餐费、其他会务费等费用)、利润、税金、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费用。供应商必须自行考虑本次招标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
( 2 )项目报价上限为: 98000 元,投标报价金额若超过上限,其报价将视为无效。
2. 技术服务要求:本次招标服务期内不开展 巴林左旗 境内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业务,并附承诺书(格式后附)
二 .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3 个环境影响报告书、 4 个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估工作结束。
三 . 付款方式: 供应商在完成全部项目评估,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书》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费用。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资格证明材料包括:
1 、磋商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 、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5 、未受过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或受过行政处罚但期限届满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 信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见附件);
7 、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见附件)。
注:加“★”部分供应商参加磋商时需提供资料原件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
第五章 评审办法
一、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开 、 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选出成交候选供应商。
二、评审方法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即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 磋商 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三、评审标准
1 、本次评审内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分为价格、技术、商务三个部分进行评审。
2 、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由评审专家进行计算统计,按照评分细则给出相应的分值;技术、商务部分根据供应商的技术参数、方案、业绩、服务等由磋商小组逐项分别进行比较和评价,按照评分细则给出相应的分值。
3 、 本 项目采用百分制,评审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一)分值构成: 报价部分 20 分,技术部分 6 0 分,商务部分 2 0 分。
(二)报价部分( 2 0 分)
( 1 )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小微企业给予 7% 价格扣除,按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
( 2 )投标报价得分 = (评标基准价 / 投标报价) × 价格权值 ×100% 。
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三)技术部分( 6 0 分)
(1) 根据供应商的专家人员能力进行评审,提供真实有效的人员职称证书或环评工程师证书。
提供职称证书或环评工程师证书复印件上要有本人签名和联系电话,同个人持有多个证书的,只能按最高级别得分计算一次。
① 环保相关专业 : 每提供一份环保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 2 分;每提供一份环保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或环评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得 1 分;每提供一份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 0.5 分,未提供或提供不真实无效的得 0 分。本项目最高得分 22 分。
② 其他行业 ( 冶炼类、化工类、医药类、矿产类 ): 每提供一份其他行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 2 分;每提供一份其他行业副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 1 分;每提供一份其他行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 0.5 分,未提供或提供不真实无效的得 0 分。本项目中,每类行业最多得 2 分,本项目最高得分 8 分。
(2)★ 根据项目负责人实力进行评审。
供应商应投入项目负责人负责环评文件技术评估工作,项目负责人数量不设上限。提供供应商聘请项目负责人证明并加盖公章。提供真实有效的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或环评工程师证书。同一个人持有多个证书的,只能按最高级别得分计算一次。
供应商每提供一份项目负责人聘请证明及环保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 3 分;每提供一份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聘请证明及环保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或环评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得 2 分;每提供一份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聘请证明及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 1 分,未提供或提供不真实无效的得 0 分。本项最高得分 12 分。
(3) 根据供应商的工作管理制度建设情况进行评审。供应商应根据工作程
序,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评估工作管理制度。制度完整、可操作性强、优秀的 9 分;良好的 6 分;一般的 3 分;未提供或不可行的得 0 分。
(4) 根据投标人的环评文件技术评估工作程序制定情况进行评审。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要求的理解认识,以及对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思路的比较。工作程序思路清晰、优秀的 9 分;良好的 6 分,一般的 3 分;未提供或不可行的得 0 分。
(四)商务部分( 20 分)
(1)★ 根据投标人的同类项目业绩进行评审。提供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独立开展环评文件技术评估工作出具的真实有效的环评文件技术评估报告、专家意见及与环保主管部门签定的合同或委托协议。
每提供一份得 1 分,未提供或不真实无效的得 0 分。本项最高得分 10 分。
(2) 根据投标人的服务承诺进行评审 ( 投标人应对服务标准、服务质量、履行合同情况等进行承诺 ) ,提供且完全满足服务要求的得 10 分,未提供或不满足的得 0 分。
( 三 ) 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排名第一的可直接确定为预中标供应商,以上业绩不重复计分。
四、评审依据
评审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及原件资料,竞争性 磋商 文件标有“★”号部分,供应商必须提供原件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其响应内容才能认可,评审时才给予相应分值,没有通过审查或审查时没有提供,其磋商资料无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通过资料审查的内容与响应文件里的内容不对应,不对应的部分按无效响应内容处理,且这部分内容不允许在 磋商 会开始后补正。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活动程序
一、组成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 。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
二、制定竞争性磋商文件
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制定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确定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
本次采购确定参加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方式:发布公告。
四、发出竞争性磋商文件
在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巴林左旗 分局 303 室 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获取磋商文件。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六、提交响应文件及其他资料
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盖章及原件资料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1.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八 、 磋商评审纪律
1 、磋商小组成员 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应当予以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2 、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取消其磋商资格;
3 磋商 小组成员以及与磋商有关的人员应当对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九、组织磋商及评审工作程序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磋商会在采购人或其委托人主持下按程序进行。
1 、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 磋商 文件共同对供应商的资格、响应文件及其他资料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 磋商 文件的响应文件及其他资料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程序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 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有 3 家及以上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根据 《 财政部关于政府 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 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1 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 、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按照 磋商现场决定的顺序 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每个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单一保密磋商。
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4 、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章并附身份证明。
5 、 竞争性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 在规定时间内 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 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
竞争性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 《 财政部关于政府 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 规定 的 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
6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7 、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 文件 。 符合 《 财政部关于政府 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 规定 的 情形的,可以推荐 2 家成交候选供应商。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
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十、提交评审报告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十一、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十二、成交结果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 网站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成交结果公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三)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四)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五)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 三 、合同签订
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样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 、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补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并与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 、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完成磋商项目。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分包 、转包 成交项目。
十四、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 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十五、验收
项目完成后,成交 供应商 应当配合采购人提供验收需要的相关资料,按采购人要求的验收流程及措施对项目进行履约验收。
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第七章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本项目适用政策为本章第一、二、三项。
一、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规定,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选择。
2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规定
4 、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的供应商,须提供下列材料:
( 1 )《中小企业声明函》;
( 2 )《中小企业货物 / 服务 / 工程 清单表》;
( 3 )本企业的、本项目所供货物制造商 / 服务 供应商 / 工程 承接单位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小微企业名录”的查询结果截图。
5 、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 1 )《联合体协议合同》;
( 2 )联合体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3 )联合体中小微企业、本项目所供货物制造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小微企业名录”的查询结果截图。
6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的评审报价=最后报价 × ( 1-7% )。
提供上述证明资料不全者或 小微 企业名录详细查询结果 的 认定行业与本次采购项目无关的 不予认定。
二、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1 、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的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 、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第一条的要求,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1 )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 (含 25% ),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 2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 3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交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 4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 5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3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四、节能产品强制采购、优先采购
根据财政部等四部委发布《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 号)要求, 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不再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将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最新一期:《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9 号)
供应商需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 < 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 的公告》( 2019 年第 16 号)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五、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根据财政部等四部委发布《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 号)要求,对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不再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将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最新一期:《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 〕 18 号)
供应商需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 < 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 的公告》( 2019 年第 16 号)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六、规范进口产品采购
1 、 2007 年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明确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采购人需要采购的产品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当在获得财政部门核准后,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进口产品的采购文件中应当载明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3 、《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 [2008]248 号)第五条规定“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时,必须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才能开展采购活动。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没有获得财政部门同意而开展采购活动的,视同为拒绝采购进口产品,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作出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规定。未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也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采购活动组织开始后才报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的采购活动,属于违规行为。
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党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对其加以限制,应当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4 、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确需采购外国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人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组织实施,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结合保密管理要求和国内产业发展状况从严控制。
七、支持脱贫攻坚,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2019 年,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发布《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 [2019]27 号)鼓励采用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方式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各级预算单位采购农副产品的,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各主管预算单位要做好统筹协调,确定并预留本部门各预算单位食堂采购农副产品总额的一定比例定向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鼓励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各级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物业服务的,有条件的应当优先采购注册地在 832 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对注册地在 832 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含服务外包用工) 30% 以上的物业公司,各级预算单位可根据符合条件的物业公司数量等具体情况,按规定履行有关变更采购方式报批程序后,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采购有关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
八、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政府采购法》第九条: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政府采购政策,通过制定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目标。
九、优先采购可追溯产品(食品、中药材)
2019 年,商务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协同推进肉菜中药材等重要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中提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政策协同联动效应,推动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可追溯产品,引导电商、商超、团体消费单位积极采购、销售可追溯产品。
第八章 质疑投诉
一、质疑
1 、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函 格式 详见附件 ) 。
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3 、 质疑采用实名制,为了使提出的质疑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得到有效答复、处理,提交的质疑函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
( 1 )供应商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身份证、法定 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质疑供应商法人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提出质疑的准确时间;
( 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 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 4 )事实依据;
( 5 )必要的法律依据;
( 6 )提出质疑的日期。
3 、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内容有缺失的,采购人应当一次性告知供应商需补全的材料及补交的截止时间。补交的截止时间与法定质疑期的截止时间一致。供应商于截止时间后提交补充材料的,将被拒绝。
4 、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当面提交采购人。
5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 )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
( 2 )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 3 )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 4 )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 5 )质疑答复人名称;
( 6 )答复质疑的日期。
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6 、 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恶意质疑的,一经查实,将上报有关监督部门,并依法给以相应处罚。
二、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赤峰市财政局投诉。投诉程序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第九章 合同样本
采 购 人(以下简称甲方):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巴林左旗 分局
成交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在甲方组织的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巴林左旗 分局采购环评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2022ZQST001PG )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中成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 2014 〕 214 号)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本次竞争性磋商的内容及乙方的承诺,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定义
1 、 “合同”系指 甲乙 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 甲乙 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 、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 乙 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 甲 方应付给的价格;
3 、 “货物”系指 乙 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货物、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相关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4 、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二、合同采购内容的名称及技术要求:
1 、(依据 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磋商 现场 变动 内容等 填写本项目采购内容);
2 、质保及其他采购要求;
三、合同金额 及付款方式:
1 、合同总金额: 元整,¥ : 元。
2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完成委托项目并提交报告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
四、交付时间及地点:
1 、交付时间: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
2 、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五、质量保证和验收:
1 、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服务)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2 、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货物(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合同清单质量标准的“规定”相一致。
3 、甲方对合同中货物(服务)的数量、质量等进行检验,检验应依据本合同中的有关规定进行。
4 、若检验时发现货物(服务)数量、质量不符等,甲方不予验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 、本项目交付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书》。
6 、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本项目不能正常履约的,乙方负责甲方的相关损失。
六、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采购项目名称)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百分之五。
2 、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或金额支付合同价款,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照逾期未支付金额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两倍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但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
七、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 、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八、争议解决
1 、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 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双方同意在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在诉讼期间,除了必须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那部分问题以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九、合同补充、修改或变更
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依法对本合同进行补充、修改或变更。
2 、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或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3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以及修改或变更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签署的所有内容必须符合本次采购项目最终成交结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 、本合同涉及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和附件均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2 、一方当事人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合同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账号: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账号: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年 月 日
第十章 附 件
附件 1
参与 磋 商 确 认 函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巴林左旗 分局:
(供应商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巴林左旗 分局采购环评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2022ZQST001PG ) 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为此我方承诺:
1 、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条件;
2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3 、愿意提供任何与本次磋商有关的资料、情况和技术资料。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
附加 2
磋 商 承 诺 函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巴林左旗 分局:
(供应商全称) 授权 ( 姓名 ) , ( 职务、职称 ) 为磋商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巴林左旗 分局采购环评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2022ZQST001PG ) 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本项目进行报价。为此我方承诺:
1 、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条件;
2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3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内容没有任何异议。
4 、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全部实质性要求。
5 、保证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6 、保证全部磋商资料真实可靠,如果被发现有虚假资料和内容,我公司愿意承担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法律规定的一切责任。
7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供响应文件:(一式 3 份(一正 2 副));
8 、我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如能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
9 、保证严格执行双方所签的采购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10 、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磋商有关的资料、情况和技术资料。
11 、若我方成交,我方愿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
12 、若我方成交,我方保证不对成交的项目分包、转包。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磋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话: 邮箱: 地址: 日期:
附件 3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巴林左旗 分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本人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扫描件或复印件
(本证件需直接扫描或复印,且身份证号码必须清晰,不允许粘贴)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巴林左旗 分局):
兹授权我单位 _________ (姓名)作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巴林左旗 分局采购环评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项目)的 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活动 ( 项目编号: 2022ZQST001PG ) )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竞争性磋商中的有关事务,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委托代理人签署内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于盖章签字后生效,在贵单位收到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扫描件或复印件(正反)
(本证件需直接扫描或复印,且身份证号码必须清晰,不允许粘贴)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扫描件或复印件(正反)
(本证件需直接扫描或复印,且身份证号码必须清晰,不允许粘贴)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身份证明。
附件 5
竞争 性 磋 商 报 价 表
采购人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巴林左旗 分局
项目名称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巴林左旗 分局采购
环评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2022ZQST001PG
总报价
大写
小写(元)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
1 、本项报价为参考报价,供应商最终报价以磋商现场报价为准。
2 、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交纳的税费都要包括在供应商提交的报价中; 同时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有关费用。
附件 6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巴林左旗 分局:
我公司自愿参加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巴林左旗 分局采购环评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项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2022ZQST001PG ) 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所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同时郑重承诺:
在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内蒙古”网站(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均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纪录。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 7 ( 不属于此类企业可不提供)
中小 企 业 声 明 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______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______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公司参加 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___________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 8
关于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业务有关情况承诺书
(采购人) :
根据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巴林左旗 分局采购环评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2022ZQST001PG )招标文件要求,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投标人郑重承诺 : 我方将在本次招标服务期内不开展 巴林左旗 境内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业务 。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9 (不属于此类企业可不提供)
中小企业服务清单表
项目名称: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巴林左旗 分局采购环评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2022ZQST001PG
本公司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
2
3
4
5
6
7
8
9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牌
型号
数量
单价
总额
服务制
造商名称
服务制造商类型
(中型、小型、微型)
小计
说明:
1 、本表用于计算中小企业应享受的政策功能价格扣除。
2 、栏目 6“ 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 服务 所有隐含的内容,如生产制造费、装卸费、运输费、保险费、培训费、安装调试费、利润、税金、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3 、栏目 9“ 服务 制造商类型”,填写:中型或小型、微型。
4 、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未按上述要求填写,或者提供的内容不真实的,评审时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
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 10 (不属于此类企业可不提供)
残疾 人 福 利 性 单 位 声 明 函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巴林左旗分局 :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8]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巴林左旗 分局采购环评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2022ZQST001PG )采购活动提供服务以及有关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服务以及有关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提供服务以及有关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 11
参加政府采购依法交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巴林左旗 分局:
我公司自愿参加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巴林左旗 分局 组织的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巴林左旗 分局采购环评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2022ZQST001PG 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所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同时郑重承诺:
(此处 内容供应商自行填写)
特此声明。
企业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 12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 ( 签章 ) :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 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 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 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 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 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 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