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5号地块(标准地)
- 2026-10-23
项目名称: 2026-15号地块(标准地)
项目地区:内蒙古
项目编号:2026-15号地块(标准地)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6-10-23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6-11-12 00:00:00
开标时间:1970-10-24 10:24:00
杭锦旗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杭自然挂告字〔2026〕7号
经杭锦旗人民政府批准,杭锦旗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资源要素交易系统出让“标准地”1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26-15号地块(标准地) 宗地面积: 691439平方米(约1037.1585亩) 宗地坐落: 杭锦经济开发区独贵塔拉工业园南项目区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R ≥ 0.6 建筑密度(%): JM ≥ 30%
绿地率(%): L ≤ 20% 建筑限高: H ≤ 100米 土地用途: 三类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200万元/亩 保证金: 6637.8144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1519726BA0339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6637.8144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6年11月13日09时00分00秒 挂牌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23日15时00分00秒
地价款缴清时限:
备注: 亩均税收: ≥1.5万元/亩;亩均产值: ≥200万元/亩;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项目实际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不超过节能审查意见批复的能耗要求;环境质量标准严格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执行,落实好审查意见中的污染物防治措施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不可以联合申请。
1、竞买人除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2、根据《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要求,竞买人存在有关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活动。
3、有严重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加此次土地出让活动。
三、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10月23日09时00分00秒至2026年11月20日17时00分00秒,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资源要素交易系统( /portal/index )”点击“土地资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查看公告及资源信息,并在资源详情中“文件下载”下载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26年10月23日09时00分00秒至2026年11月20日17时00分00秒,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资源要素交易系统( /portal/index )” 点击“土地资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智能推荐”下方点击“查看更多”进入资源列表找到意向资源,点击 “竞买申请”,按照网上交易流程进行报名和缴纳保证金,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缴纳了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即获得竞买权限,系统自动向申请人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该确认书作为参与竞买的有效凭证。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11月20日17时00分00秒,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六、报价资格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缴纳了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即获得竞买权限,系统自动向申请人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该确认书作为参与竞买的有效凭证。申请人应尽量避免在缴纳保证金截止日汇入资金,请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以免贻误竞买。建议申请人提前缴纳保证金,确保资金及时到账。
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将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资源要素交易系统挂牌,挂牌时间为2026年11月13日09时00分00秒至2026年11月23日15时00分00秒
八、2026年11月23日15时00分00秒挂牌截止开始时,通过挂牌报价或竞价显示预竞得人后,预竞得人在网上交易系统页面打印预成交通知书,并按照公告要求完成审核资料的上传。成交审查合格后,出让人、竞得人在网上签订成交确认书。
竞买人资格审查附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5日17时00分00秒。
九、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预竞得人。
2、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时,进入网上限时竞价,通过网上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确定预竞得人。
3、本次报价通过网上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价,获得竞买权限后,竞买人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系统在竞价界面进行报价,不接受现场、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4、竞买保证金必须由竞买申请人缴纳,不得代缴,否则不予退还。
5、建设时严格按规划要求退出道路及建筑红线。
6、此次出让成交的宗地,税金按国家规定收取。
7、地块指标最终以审定的规划部门城市设计为准。
8、办理CA锁:竞买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资源要素交易系统( /portal/index ),依次点击“首页”-“CA证书办理”栏目,办理CA锁。
9、报价一旦提交不可撤销,请竞买人谨慎报价。可刷新页面确认报价是否成功,请勿连续点击。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喆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地址:
出 让 人:潘雄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地址:
技术支持电话:边文君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地址:
十一、交纳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竞买保证金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竞买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足额保证金缴纳至系统自动生成的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1、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康城支行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东胜支行
3、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胜支行
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康巴什康宁路支行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康巴什支行
出让金交纳具体事项请联系杭锦旗自然资源局。
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