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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浩特电务段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动车车载设备集中检修结合动车组三级修,四级修项目用(动车组车载设备三,四级修)集中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集中采购项目

  • 2025-04-25

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浩特电务段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动车车载设备集中检修结合动车组三级修,四级修项目用(动车组车载设备三,四级修)集中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集中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ZTXYZB25-256

招标公司: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四级修动车组三级修动车车载设备集中检修

项目地区:内蒙古 呼和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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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浩特电务段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动车车载设备集中检修结合动车组三级修、四级修项目用(动车组车载设备三、四级修)集中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XYZB25-256 )

一 .招标条件

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电务段 委托,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动车车载设备集中检修结合动车组三级修、四级修项目用(动车组车载设备三、四级修)集中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 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 . 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2。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授权证明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3、 报价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开具增值税专用抵扣发票。

4、 报价人须提供 CIR设备CRCC证明材料。

5、 报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 3年内无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引起的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或暂停投标记录。

6、 不存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7、 报价人应提供近 3年内动车组车载通信设备高级修业绩且不少于3份(附产品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

8、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国铁集团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

标段二、三、四、五、六、七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采购物资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授权证明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3、 供应商应提供近 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 供应商具备有效的由国家铁路局颁发的投标物资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

5、 供应商应具备近 3年与采购项目合同履行相适应的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或发票。

6、 投标产品终身保修,在 2年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维修,质保期满后维修只收取维修配件成本费。

7、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国铁集团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

标段八、九、十、十一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采购物资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授权证明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3、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铁路局颁发的行政许可,以及总公司产品认证证书。

4、 须提供近三年本项目同类产品在铁路企业的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或订货合同)。

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国铁集团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

四 .招 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在报名前将标书费汇至本公告 4.3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 不接受个人汇款。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 /)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 , 报名时间以凭证上传时间为准 ),由汇信公司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 (每个工作日 17:30分前完成当日核验) 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 >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5 年 04 月 26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5 年 04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止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

提出澄清截止时间: 2025 年 05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答疑截止时间: 2025 年 05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4.3、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开票信息有变更请提前告知财务,开具标书费发票请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6要求进行操作),成交或未成交均不退还 (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购买采购文件费用,采购不成功,重新组织时无需再次缴纳)。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购买费在报名之前汇入以下账户(严禁个人账户汇款) :

开户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开户名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查看完整信息

行号: 查看完整信息

投标单位需仔细阅读招标公告及要求,将招标文件购买费汇款至汇信公司指定账户。

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4.4、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参与投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书面通知招标人,否则将按国铁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有关规定予以评价。

4.5、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根据项目收取情况填写)

þ 不要求:

¨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 银行转账。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具体时间,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到达下列账户:

名 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 150 829 274 403

开户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 投标保函。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将投标保函原件或复印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推荐到 “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办理,

网址: /home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为 2025 年 05 月 15 日 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地点为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化宫路与乌兰恰特西街交叉口北 120米(原内蒙古自治区呼铁检察分院呼和浩特检察院) 。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

1、本项目定于 2025 年 05 月 15 日 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化宫路与乌兰恰特西街交叉口北 120米(原内蒙古自治区呼铁检察分院呼和浩特检察院) 。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人信息详见附件 1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化宫路与乌兰恰特西街交叉口北 120米(原内蒙古自治区呼铁检察分院呼和浩特检察院)

邮政编码: 010010

财务联系人(标书费发票): 李 工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发票开票信息及邮寄地址联系邮箱: htjhxzbcw@163.com

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方工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邮寄通知书联系邮箱 : 1723360230@qq.com

项目联系人: 方 工

联系电话: 0471- 6529517

邮箱: htjhxzbyysl@163.com

开户单位: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账号: 查看完整信息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 ( ) 发布。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3日

附件 1:采购人信息一览表

采购人信息一览表

序号

采购人名称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1

呼和电务段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车站西街 22号

张楠

查看完整信息

附件 2: 招标 项目明细表

招标项目明细表

标段

序号

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

工作地点

单位

数量

税率

1

动车组车载通信设备( CIR )三级修

WTZJ — I

呼和浩特电务段

6

13%

2

动车组车载通信设备( CIR )四级修

WTZJ — I

16

13%

1

CTCS3 型列控车载设备四级修

CTCS3 — 300H/ATP

呼和浩特电务段

1

13%

1

CTCS3 型列控车载设备四级修

CTCS3 — 300H/EOAS/DMS

呼和浩特电务段

1

13%

1

CTCS3 型列控车载设备四级修

CTCS3 — 300S/ATP

呼和浩特电务段

1

13%

1

CTCS3 型列控车载设备四级修

CTCS3 — 300S/EOAS/DMS

呼和浩特电务段

1

13%

1

CTCS3 型列控车载设备四级修

CTCS3 — 300T/ATP

呼和浩特电务段

4

13%

1

CTCS3 型列控车载设备四级修

CTCS3 — 300T/EOAS/DMS

呼和浩特电务段

4

13%

1

EOAS/DMS 设备三级修

200C

呼和浩特电务段

3

13%

1

EOAS/DMS 设备四级修

200C

呼和浩特电务段

2

13%

1

200C 列控设备三级修

200C

呼和浩特电务段

3

13%

十一

1

200C 列控设备四级修

200C

呼和浩特电务段

2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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