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7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高速公路(鄂尔多斯段)特许经营者招标公告
- 2025-04-29
项目名称: S27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高速公路(鄂尔多斯段)特许经营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K查看完整信息902001
招标公司: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采购标的物: 特许经营者
项目地区:内蒙古 鄂尔多斯
招标人名称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编号 K查看完整信息902001
招标项目名称 S27 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高速公路(鄂尔多斯段)特许经营者招标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批文名称及文号 内政字﹝ 2025 ﹞ 56 号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需特许经营者筹措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其他事宜 /
招标项目概况
序 号 1
标段(包)编号: K查看完整信息902001001
标段(包)名称:特许经营者标段
标段(包)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选择 S27 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高速公路(鄂尔多斯段)的特许经营者
标段(包)分类: BOT
标段合同估算价 ( 万元 ) : 1297500
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呼和浩特市
工 期 ( 交货期 ) : 4 年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详见公告附件
项目负责人要求 无
业绩要求 无
信誉要求 详见公告附件
财务要求 详见公告附件
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限,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对项目资本金出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如联合体成员拟自行承担本项目的施工的,要求的资质、业绩按照联合体成员中负责相应工程内容的单位资质、业绩确定,即承担施工的单位需满足要求的施工资质、业绩要求。
外境企业资格备案要求 /
投标人资格其他要求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内部不受限)。
2 、鄂尔多斯市本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含其独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作为本项目独立投标方或联合投标方或项目公司股东。
3 、其他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及招标文件。
投标信息确认时间及方式
确认方式 网上确认。投标人需对投标信息确认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确认时间 2025 年 4 月 29 日至 2025 年 5 月 19 日 17 时 30 分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 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tpbidder ),领取格式为 “nmgzf" 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 “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 ” 打开查看。技术支持电话 : 400-998-0000
获取时间 2025 年 4 月 29 日至 2025 年 5 月 19 日 17 时 30 分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递交方式 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
递交地址 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tpbidder )
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5 月 20 日 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本次开标采用全流程网上不见面开标( /BidOpening ),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咨询: 查看完整信息 、 查看完整信息 。
开标现场要求 1 、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 “ 内蒙古不见面开标直播大厅 ” ( /BidOpening )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唱标、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登录时使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CA 锁和账号密码。
特别提醒:签到功能在开标前 2 个小时开放,目的是获取投标人信息,出现问题时方便联系。各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登录、签到,不影响后续解密等操作。
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其他要求
1. 招标条件
S27 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高速公路(鄂尔多斯段)(以下简称 “ 本项目 ” )已完成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 BOT 特许经营模式建设 S27 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高速公路 ( 鄂尔多斯段 ) 的批复》(内政字〔 2025 〕 56 号)批准本项目采用 BOT 模式建设。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授权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由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作为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特许经营者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S27 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高速公路(鄂尔多斯段)路线起点设置在黄河大桥主桥北侧,与 S27 呼和浩特段终点相接,终点位于 G65 高速公路格顶盖互通北侧 2.1 公里处,与 G65 高速公路相接。
项目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双向四车道,本项目主线全长 127.754km 。共设互通立交 8 处,分离立交 18 处,特大桥 5 座,大中桥 23 座,连接线长 1.61km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 129.75 亿元。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选择 S27 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高速公路(鄂尔多斯段)的特许经营者,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2.3 建设模式
本项目采用 BOT 模式建设。特许经营者中标后,招标人依法与特许经营者签署初步协议,特许经营者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招标人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授予其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按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接收政府方移交的前期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并在项目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项目合同的约定将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手续、资料等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其指定的机构。
2.4 特许经营期限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 34.5 年,包括 “ 前期及建设期 ” 和 “ 运营期 ” 两个阶段,其中:
前期:暂按 6 个月考虑(自特许经营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取得项目施工许可决定通知之日止);
建设期: 4 年(自取得项目施工许可决定通知之日起至交工日止),计划 2025 年内开工;
运营期(同收费期):不超过 30 年(自取得收费许可之日起至特许经营期届满之日止,最终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收费期限为准),除非特许经营协议因故提前中止。
2.5 投融资模式
本项目的项目资本金最低不少于估算总投资的 20% ,全部由投标人负责出资。项目资本金以外的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采用多元化、多渠道的融资方式合法合规筹集。
2.6 回报机制
项目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方式,即项目实施机构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通过车辆通行费收入和其他经营收入,其他经营收入即为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通过对路产路权范围内附属设施(包括服务区、加油站、广告牌等)的经营所获得的经营收入,项目公司自负盈亏。
3.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开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电子评标(网上评标)。由于在线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资信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员证件、业绩等)是从 “ 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及信用信息库 ” 中获取的,所以建议潜在投标人及时将投标文件中涉及的资信证明补充完善到主体信息库中,并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 本招标项目采用无纸化电子交易模式。投标人不需要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有关纸质投标文件的要求不适用。
5.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 综合评估法 ” 。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6.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现场,只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7. 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8. 开标一览表(开标记录表)仅用于唱标使用,如果其中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函中内容不一致时,以后者为准。
9.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投标人报名地址: /tpbidder )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 : 4009980000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官网》上发布。
招 标 人 ( 章 )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 章 ) :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地 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国泰商务广场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
CBD 办公区 T2 号楼 18 号国际金融大厦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 系 人: 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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