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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中国联通包头市分公司法律服务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 2025-06-13

项目名称: 2025年度中国联通包头市分公司法律服务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BTXB2025-53

招标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服务法律顾问服务

项目地区:内蒙古 包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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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询比采购项目为 2025年度中国联通包头市分公司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BTXB2025-53 ) ,采购人为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地址为: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市府东路6号 ,采购代理机构为 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询比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电子形式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背景:为满足中国联通包头分公司日常法律服务,启动本次采购。

1.2采购内容:

一、法律咨询服务

1.法律事务服务:处理法律问题咨询及合同文本审核等。

2.法律咨询服务:完成法律咨询业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全年合同、规章制度、重要性文件的审核、草拟、修改。

3.法律专业培训:编制培训计划、普法宣传、法律知识宣讲、经典案例分析等内容。

4.协助办理包头联通及下属分公司营业执照的设立、变更、注销、年报等登记工作。

二、法律纠纷案件

委托诉讼及非诉案件服务:进行法律分析、论证、搜集相关证据证明、寻找相关法律依据、书写诉讼材料(含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举证表等)、参加开庭答辩、见证法律行为、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进行和解工作、参与调解工作。参加临时指定的专项法律工作。整理归档公司非诉纠纷、诉讼案件档案及专项工作档案,完成案例分析。

1.3采购预算:88000.00元(不含税),其中法律顾问服务33000.00元,诉讼案件代理55000.00元。

1.4采购模式:本项目为集中式采购。

1.5资金来源:成本费用类采购。

1.6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7中选人数量:中选人数量为1名。

1.8协议期限:自协议签订后12个月或份额执行完毕(条件达到之一协议终止)。

1.9技术要求:满足国家、行业规定及采购人的要求。

1.10服务期:自协议签订后12个月或份额执行完毕(条件达到之一协议终止)。

1.11服务区域:包头联通指定地点。

1.12最高限价:本项目法律顾问服务设置不含税折扣最高限价为:90%;诉讼案件代理服务在《内蒙古自治区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基础上设置不含税折扣最高限价为:80%,应答人应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被否决应答。

2.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2.1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它组织。且具备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如应答人为分所,以分所的执业许可证为准。

注: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截图审核。

2.2应答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证明材料请根据以下内容三选一即可)。

(1)提供税务局网站查询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

(2)提供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或其他证明材料;

(3)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

2.3应答人须提供签署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出之日前的同类项目(法律顾问咨询服务及民事案件诉讼代理各至少1份业绩)业绩合同或框架协议。

注:应答人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采购订单(如为电子合同须具备甲方公司水印并提供该合同下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审核,合同或框架协议必须包括签订时间、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或采购清单)、双方签章页。合同及框架协议均以签署日期为准。如框架协议未提供与之相符的协议有效期内的采购订单或结算单,则不计入有效业绩,框架协议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为准。资料不全、评审小组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及企业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2.6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集团或内蒙古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应答;在签订合同前,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内蒙古联通禁入型供应商黑名单,则立即取消中选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内蒙古联通禁入型供应商黑名单,则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由卖方承担。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2.7应答人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供应商合规承诺书》。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6月13日18 时 00 分至 2025 年 6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

4.2询比采购文件获取地点:请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进入网站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 () ,登录后点击“电子招标投标-寻找商机-我要参与”购买询比采购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应答人须在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平台注册成为“中国联通供应商”,并拥有“沃支付”付款后且下载询比采购文件才可参与应答。

(2)下载的询比采购文件为“megp”格式,须使用客户端工具“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打开。客户端工具在“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中可以下载。

( 3 )应答人所需的系统操作手册均可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中下载。如在操作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相关网站技术支持电话。

( 4 )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选者,请派人员向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询比采购文件。

注:供应商注册、账号密码遗忘、合作方门户网站使用等问题,可联系“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客服:查看完整信息转3转8。

4.4询比采购文件费用:应答人须用“沃支付”支付询比采购文件费,询比采购文件每采购包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 2025 年 6 月 20 日 9 时 00 分。

5.2 应答文件递交地点:数据电文应答文件通过“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网址: /portal/index.jhtml )递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准时登录“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参与在线开标唱价,并在网上查看开标唱价结果。如对唱价情况有异议,请在30分钟内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超时确认将视为确认唱价结果。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未按询比采购文件在电子平台加密上传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采购文件的。

5.5 应答人应及时验证系统可操作性等,如出现故障应及时联系平台处理。造成应答人不能正常应答的情况,责任由应答人自行承担。因采购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应答人无法上传应答文件的,或当数据电子应答文件(文件编制、打包、上传等)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在应答截止日前及时联系平台支撑人员解决。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一般于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应答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应答文件等操作,尽早在应答截止时间前上传应答文件。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应答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

5.6 具体操作,若有疑问,请联系相应客服人员:

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支撑电话:查看完整信息转3转3。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时间、地点: 本项目不涉及 。

6.2检测相关费用: 本项目不涉及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其他说明

8.1应答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须为真实有效的,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应答资格。

8.2如应答人中选,本项目严禁分包或转包,一经发现,取消中选资格。

8.3异议受理单位及电话: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联系人: 李新宇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邮箱: 查看完整信息@139.com 。

9.联系方式

9.1采购人

采购人: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市府东路6号

联系人: 翟静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9.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80号2楼

采购代理机构:李新宇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查看完整信息@139.com

采购人: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5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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