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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仆寺旗2025年石条山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 2025-06-16

项目名称: 太仆寺旗2025年石条山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项目编号: F查看完整信息301001

招标公司: 太仆寺旗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采购标的物: 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项目地区:内蒙古 锡林郭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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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F查看完整信息301001

公告类型中标结果公告:招标公告

公告标段(包)数量:2

公告标段(包)编号:F查看完整信息301001001;F查看完整信息301001002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06-16 15:19:0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5-06-16 15:19:00

开标时间:1970-10-24 10:24:00

太仆寺旗 2025年石条山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 编号: F查看完整信息301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太仆寺旗 2025年石条山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已由 锡水发 【 202 4 】 222 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和自治区配套资金 ,项目建设单位为 太仆寺旗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为 内蒙古嘉笙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太仆寺旗 2025年石条山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2、建设地点 :太仆寺旗宝昌镇曙光村

3、规 模:太仆寺旗2025年石条山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计划治理面积为2000hm²。其中,17m石谷坊5座,截水沟53360m,沥青混凝土道路及停车场1项,景区景观工程1项,公共卫生间72.68 m² ,过水路面 1处,导流涵管140m,沟埂造林80 hm² ,改良草地 260 hm² ,绿篱栽植 208m,封育治理1660 hm² ,标志牌 1个 , 并配备木栈道座椅、垃圾桶等配套设施。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4 、计划工期: 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共167日历天;

5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内验评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7 、 项目总投资 : 1000万元

8 、标段划分 及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分为 2个施工标段。

序号

标段划分

建设内容

招标控制(元)

1

第一标段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527911.00

2

第二标段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814192.00

注:本项目 施工标段 共划分为 2 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本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当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得分排名均为第一名时,则按照评标委员会评标顺序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已经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在此标段之后(按评标顺序)的标段不再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评标顺序为 第 一标段 、 第二标段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 (含乙级) 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建市 [2020]94 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根据建办市〔2021〕30 号文件《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 ”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则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含叁级) 资质, 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为本公司注册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 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4、 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6、投标企业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及备选方案。

①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含2家)。

②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另外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④联合体牵头人协议书必须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

⑤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⑥ 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四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tpbidder),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统一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2、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开标方式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如投标人已有内蒙古自治区内其它盟市的CA数字证书则无须重新办理。CA数字证书申办成功后,需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互认系统”跨平台登录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进行信息完善,完善后自行点击审核通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模块及“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区主体信息库”-“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手册下载”栏目,办理CA数字证书窗口电话:查看完整信息,网站技术支持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3、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逾期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投标人解密”流程开始后的30分钟内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因招标人原因或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

5、投标人在使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前,须确保使用的电脑及网络环境正常,须认真阅读办事指南、系统操作手册、各类注意事项以及其他相关使用规定。投标人在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及进行相关操作前,须安装“CA及电子签章互通驱动”,可到/tpbidder下载驱动及操作手册。

6、如有补充通知、澄清及变更可在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查看,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如果未及时关注造成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根据“锡署办发【2024】110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盲评”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技术标编制要求,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编制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投标无效。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上传

1 、投标截止时间: 2025 年 7 月 9 日 上午 9 : 00 时 整

2 、加密版电子投标 文件未按时上传至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5年7月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25年7月9日 上午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 /BidOpening)在线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监督机构及招标代理机构在 太仆寺旗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001开标室 组织开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同时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上发布。

八 、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仆寺旗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杨志强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嘉笙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监督单位 : 太仆寺旗水利局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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