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政府后街综合楼二层214,215号出租(租金底价14600.00元,租期1-5年)
- 2025-07-26
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政府后街综合楼二层214,215号出租(租金底价14600.00元,租期1-5年)
项目编号: N0109FCZZ2515379
招标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二后勤服务中心
采购标的物: 重型厢式货车、物业招租项目、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项目
项目地区:内蒙古 呼和浩特
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政府后街综合楼二层214、215号出租(租金底价14600.00元、租期1-5年) 项目编号 N0109FCZZ2515379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7-21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7-25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资产概况
(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政府后街综合楼二层214、215号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商业用房 所在层数 2/2
租赁面积约(㎡) 40.00 租赁期限 1-5年
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一付 租金递增方式 无
装修期限 1个月 承租押金 2700元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租赁中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是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以现场勘验为准
其他情况 详见“特别告知”
评估情况 评估价 14600.00元/年
评估基准日 2024-11-26
评估机构 天津正盛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元) 14600.00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二后勤服务中心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其他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特别
告知
1、本次出租的标的房产公告披露面积仅供参考,租赁面积以实际勘验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因面积变化等调整租赁价格。
2、 本次出租标的房产租期 1-5年,意向方可按整年度自行选择租期时长,租期内租金不变,挂牌价为该项目1年的招租底价。
3、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承租方须亲自勘验,了解水、电、暖、消防及与房屋使用相关的所有情况,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现状为准;涉及承租方使用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出租方可协助)。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具体情况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5、标的勘验: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胡先生,查看完整信息。
6、本次出租标的所有权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目前该房产统一由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二后勤服务中心管理。
7、 本次出租房产有原承租方 ,原合同到期日为2025年10月26日,新租户承租房产后于原租赁合同到期且原租户腾房完毕后交接房产。
8、本次房产出租竞价方式为“网络一次报价”:
( 1)意向承租方在公告竞价时间内通过系统进行网络报价,报价时间未结束前,可重新进行报价,所有意向承租方以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结束后,最高报价即为成交价(两个或以上意向承租方的最终报价相同情况下,最先报价者的报价为成交价),原承租方参与竞价的按照“公告约定”执行;(2)报价结果及成交价以系统记录数据为准。报价系统显示“本次报价结束”时,本次报价活动结束。
9、原承租方不放弃优先租赁权,原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招租公告期间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提交承租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原承租方行权方式如下: ( 1)原承租方与其他意向承租方同时参与网络报价;(2)网络报价结束后,如最高报价的报价者非原承租方,则中心工作人员将最高报价以书面函告的形式通知原承租方,征询其是否行使优先权(原承租方须书面回复)。如原承租方行使优先权,则原承租方直接以该最高价成交;如原承租方放弃优先权,则最高报价的报价者为最终承租方;(3)如原承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则原承租方在原合同到期之日起15日内退房(原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竞租不成功的,保证金转为腾退保证金),原承租方延迟退房的,由出租方负责清退;出租方从原合同到期之日起第15日,按新租金标准按日向原承租方收取租金,该租金从腾退保证金中扣除,原承租方延迟退房超过20个工作日,出租方有权扣除原承租方全部腾退保证金。
10、本次招租标的房产,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燃烧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
11、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12、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3、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承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年一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无
标的交割 见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承诺书,勘验人须与承租人一致),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不动产登记面积与实际租赁面积存在误差、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在进行e交易系统报名时 仅 需提交《现场勘验确认承诺书》, 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并在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公告中明确的金额支付第一年度租金、押金及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第一年度租金、押金及交易服务费后组织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租赁合同起始日期为房产实际交接日期;如原租户成交,须向出租方补齐过渡期租金后方可签订租赁合同) 。中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第一年度租金及押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3、如最终承租方非原租户,则出租方在收到第一年度租金及押金后,且原租户腾房完毕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房屋移交。
4 、后续房租由出租方和承租方自行结算,剩余年度的租金在上一年度租期到期前 1个月,由最终承租方直接打入出租方指定账户,以后年度以此类推。
5 、承租方支付的押金,在《租赁合同》履约期满后或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时,如承租方全面履行了租赁合同约定,则出租方将押金退还至承租方指定账户;如承租方未能履行《租赁合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方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押金。
6 、税费的负担: 标的交付日之前产生的水、电、燃气、暖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物业管理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其中涉及出租方已提前交纳的费用,承租方须根据剩余未使用期限计算相应费用,退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标的交付日后所产生的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外的一切其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暖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物业管理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
7 、对承租房屋的使用(经营)要求 :本次出租房产必须用于正常经营(或居住)使用,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不得从事产生噪声、扰民、污染环境的行业,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火灾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应按照房屋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房屋及设施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8 、承租房屋的维修要求: 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房屋的装修、修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9 、承租房屋的改善要求: 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承重结构、设施,如需改变该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该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时,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由承租方承担。
1 0 、承租方不得出现将房屋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转租、转借给第三方或其他损害房屋的行为,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房屋。
1 1 、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 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承租方须确保使用房产的安全,自行、自费办理和完善政府要求的经营、消防等相关证照、手续或批文。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如果发生消防部门要求出租房屋进行消防整改的情况,由承租方负责全部整改费用,承租人不得以租赁房产仅有一次消防等原因拒交迟交租金或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要求。
12 、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实际签署《租赁合同》时条款内容若有增减改动的,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
13、承租方声明: 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 )的 《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 、 《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 《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 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公告期内提前预约;胡先生 查看完整信息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5-07-21 09:00:00 至 2025-07-25 17:00:00
报名手续
受让方提供的资料清单.do c
现场勘验承诺书.doc
承租申请书 .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14000.00元,截止时间2025-07-25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 保证内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 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 直接 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补偿标准以2个月租金为准,按照评估价计算 ) ,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 2)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年度租金、押金 、 交易服务费 以及收到《合同签订通知书》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 5)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2、处置方法:
( 1) 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租金、押金、服务费后,自动转为第一年度租金的等额部分;
( 2)若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意向承租方。
(3)原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竞租不成功的,保证金转为腾退保证金,中心在收到出租方出具的书面“房屋腾退完毕说明”后3个工作日内将腾退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原承租方。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一次性 增价幅度(元) 0
自由竞价时间 2025-07-21 09:00:00-2025-07-28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
(秒) 0
服务费 按成交价的5%收取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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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高经理
咨询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
咨询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 号
技术支持 赵经理查看完整信息
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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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支撑
统一模板
国家标准《技术产权交易服务流程规范》及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国标试点经验,建立396个专业模板。
全程留痕
有效监督
交易全过程留痕,对接国家监测平台实现全程监督。
安全稳定
专业认证
公安部三级等保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三方隔离
双重保密
交易双方、平台相互隔离、信息保密、过程保密。
展示多元
渠道丰富
H5海报、AR全景、热点标签、视频、语音导览等多元化展示,软文、启动页、今日头条、网易新闻广告等多渠道推广。
增值服务
一站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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