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包头市青山区赛音道3号街坊-29-3房产出租(年租金底价45000元/年,租期:3年)(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 2025-07-31

项目名称: 包头市青山区赛音道3号街坊-29-3房产出租(年租金底价45000元/年,租期:3年)(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项目编号: N0109FCZZ2515362-2

采购标的物: 房产出租

项目地区:内蒙古 包头

免费查看原文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08-01 09:00:0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5-08-07 17:00:00

开标时间:2025-08-01 09:00:00

项目名称 包头市青山区赛音道3号街坊-29-3房产出租(年租金底价45000元/年,租期:3年)(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项目编号 N0109FCZZ2515362-2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8-01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8-07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延期。

资产概况

(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包头市青山区赛音道3号街坊-29-3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商铺 所在层数 第1层/共6层

租赁面积约(㎡) 94.70㎡ 租赁期限 3年

租金支付方式 年付,一次性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 无

装修期限 无 承租押金 5000元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在租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是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1、标的位于青山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动脉贯通,标的所在的赛音道为城市主干道,日均车流量、人流量密集,形成天然的客流汇聚效应。商铺坐落于此,可高效覆盖周边3公里范围内通勤、购物、居住人群,为经营提供稳定的客源基础,尤其适合零售、餐饮、社区服务等高频消费业态

2、配套设施完备,社区生态成熟,标的所在区域为青山区标杆性成熟社区,周边500米范围内集聚大型商超、银行网点、中小学及医疗机构,形成“15分钟便民生活圈”。社区内常住人口超2万人,消费需求旺盛且结构多元,从日常购物到教育娱乐形成完整闭环。商铺依托此生态,可精准触达家庭客群、学生群体及上班族,消费群体稳定且复购率高,为经营提供持续收益保障。

3、空间布局合理,经营灵活性强,商铺建筑面积约94.70平方米,空间设计规整,利用率高,既可满足零售、餐饮等业态对展示面的需求,也可根据经营需要灵活调整布局,适配教育、服务等多类型业务。作为1层临街铺位,商铺昭示性强,配合独立出入口,可自主规划营业时间,满足24小时经营需求。此外,社区内车位充足,顾客停车便利,进一步提升消费体验与到店率。

其他情况 无

评估情况 评估价 无

评估基准日 无

评估机构 无

租金底价(元) 45000.00 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其他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特别

告知

1、本次出租标的为包头市青山区赛音道3号街坊-29-3房产,公告披露面积仅供参考,租赁面积以实际勘验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因面积变化等调整租赁价格。

2、本次出租标的租期为3年,租期内租金不变,挂牌价为该项目1年的招租底价。

原合同到期日:2025年8月15日。 现租户不放弃优先租赁权,行权方式如下:

(1)现租户与其他意向承租方同时参与网络报价;

(2)现租户在网络竞价的自由竞价期间和限时竞价期间均可行权;

(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承租方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现租户可以优先权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承租方无更高报价时,现租户为最终承租方;如其他意向承租方继续报价,而现租户在竞价期内未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为最终承租方。

3、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承租方须亲自勘验,了解标的情况,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现状为准;涉及承租方使用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具体情况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5、勘验时间:公告期内(提前预约); 勘验联系人:杨文广 查看完整信息

6、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9、公告期间请意向方自行了解与资产相关用途是否存在无法办理相关证照的风险,如资产交易成功后出现无法办理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照的情况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除自行承担损失外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详见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勘验现场时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记录,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标的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须待出租方进行会议决策后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接到中心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

3、出租方与承租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收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发出的交款信息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的租金、交易服务费交纳至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在收到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出租方收到全部租金及承租押金之日起10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房屋移交手续。

4、承租押金由最终承租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承租方直接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支付的押金,在《租赁合同》履约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如承租方全面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则出租方将在扣除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和租金后,将剩余押金无息退还至承租方指定账户。若押金不足以支付相关费用,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进行补足。如承租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出租方有权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押金。若承租方因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出租方经济损失,出租方有权优先从押金中扣除相应赔偿金额,若押金不足弥补损失,出租方仍有权向承租方追偿。

5、后续租金由出租方和承租方自行结算,剩余年度的租金在上一年度租期到期前1个月,由最终承租方直接打入出租方指定账户,以后年度以此类推。

6、 对承租标的的使用(经营)要求: 承租方应按照标的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标的及其设施、设备。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标的及设施、设备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7、承租标的的维修要求: 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标的的修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8、承租标的的改善要求: 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标的结构、设施,如需改变结构或设置对该标的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时,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由承租方承担。

9、转租的要求: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标的。

10、税费的负担: 标的交付之前产生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有原租户的由原租户承担),标的交付日后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11、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12、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 )的 《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 、 《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 《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 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勘验时间:公告期内(提前预约);

勘验联系人:杨文广 查看完整信息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5-08-01 09:00:00 至 2025-08-07 17:00:00

报名手续 详见“附件下载”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 金额13500.00元 ,截止时间2025-08-07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 保证内容:

为保护出租方及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被确定为承租方后15个工作日内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年度租金、押金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5)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 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租金、服务费后,自动转为第一年度租金的等额部分;

2、若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至意向承租方账户。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5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5-08-01 09:00:00-2025-08-08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

(秒) 180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附件下载

受让申请书.do c

意向承租方须提供资料清单.doc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郭经理

咨询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咨询时间 项目挂牌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技术支持 艳经理 查看完整信息

其 他 无

免费查看最新招中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