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胸科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医疗救治中心)影像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5-07-31
项目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胸科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医疗救治中心)影像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JLZB25-155
招标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
采购标的物: 影像设备维保服务
项目地区:内蒙古 呼和浩特
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胸科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医疗救治中心)影像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5-07-31
内蒙古聚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胸科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医疗救治中心) 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 影像设备维保服务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 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胸科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医疗救治中心)影像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JLZB25-155
2. 内容及划分采购包情况
采购包 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 32万元
报价形式:总价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 万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核心产品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1
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胸科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医疗救治中心)影像设备维保服务
1
32
项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否
否
否
否
3.服务期:1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参与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 商可在 2025年08月01日09:30 至 20 2 5 年 08 月 07 日 17:00 , 将报名材料递交到内蒙古聚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 查看完整信息@163.com ) ,投标单位不需到场。资料送达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收到的时间为准。 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 内蒙古聚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 竞争性磋商 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报名人 提供 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 “授权委托书”;
2 .提供经国家 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
3.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自拟)
电子邮件以项目名称 +报名单位名称命名,且在正文部分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供应商的资格以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
四 、 磋商文件售价
本次磋商文件的售价为 0元人民币。
五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 202 5 年 08 月 11 日 上午 9:30
投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领海大厦 B座1106室
开 标时间: 202 5 年 08 月 11 日 上午 9:30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领海大厦 B座1106室
六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聚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领海大厦 B座1106室
邮政编码: 010010
联系人: 董琴、王孜
采购单位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胸科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医疗救治中心)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机场高速至 110国道中段
邮政编码: 010000
联系人: 杨惠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内蒙古聚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 5 年 0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