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牛特旗毛山东乡房申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村苍术加工厂房和烘干机出租(年租金底价56256.00元,租期3年)
- 2025-07-31
项目名称: 翁牛特旗毛山东乡房申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村苍术加工厂房和烘干机出租(年租金底价56256.00元,租期3年)
项目编号: N0109FCZZ2515542
招标公司: 翁牛特旗毛山东乡房申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采购标的物: 烘干机出租、加工项目资产经营权出租项目、苍术加工项目经营权出租
项目地区:内蒙古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08-01 09:00:0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5-08-14 17:00:00
开标时间:2025-08-01 09:00:00
项目名称 翁牛特旗毛山东乡房申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村苍术加工厂房和烘干机出租(年租金底价56256.00元,租期3年) 项目编号 N0109FCZZ2515542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8-01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8-14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资产概况
(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翁牛特旗毛山东乡房申沟村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厂房 所在层数 以实地勘验为准
租赁面积约(㎡) 厂房约1400㎡(内含加工车间及库房) 租赁期限 3年,自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算起
租金支付方式 通过交易中心一次性支付一年总租金,从第二年度起,剩余年度的租金在上一年度租期到期前1个月,由承租方直接打入出租方指定账户,以后年度以此类推。 租金递增方式 无
装修期限 无 承租押金 无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闲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否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配套设施齐全,周边路网完善(本栏目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勘验为准)
其他情况 --
评估情况 评估价 --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机构 --
租金底价(元) 56256.00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翁牛特旗毛山东乡房申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张庆军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关于房申沟村联村苍术加工项目资产出租事宜专题理事会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翁牛特旗毛山东乡人民政府
特别
告知
1、本项目出租资产为翁牛特旗毛山东乡房申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村苍术加工项目经营权出租、包括设备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本次出租标的中涉及的厂房面积、标的图片、明细清单等仅供参考,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
2、标的资产共包含 厂房约1400㎡(内含加工车间及库房)和烘干机一台 (本次披露的面积若有差异,不调整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该标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3、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1)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承租方如欲行使优先权,不论标的采取何种交易方式,必须在项目挂牌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出租方并按照本公告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手续、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权。出租方在挂牌截止日前将欲行使优先权的意向承租方清单转交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 (2)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其他意向承租方报价为最新价时,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承租方如欲行使优先权,应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在网络竞价系统中行使优先权,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权。相同级别的优先权人在行使优先权时,按时间优先原则,即其中一优先权人在某一价格先行使优先权后,其他人在该价格不能再行使优先权。(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承租方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优先权人可以优先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承租方无更高报价时,优先权人为最终承租方;如其他意向承租方继续报价,而优先权人在竞价期内未竞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为最终承租方。
4、承租方因经营所需,需要办理相关证照的(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经营许可、消防验收等),办证手续、责任、费用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配合提供产权资料等。承租方在竞租前应向相关部门详细了解相关证照的办理手续及相关规定。证照办理成功与否,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一旦参与竞租,即表明承租方理解、认可并遵循本项条款的约定。
5、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6、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本公告中披露的承租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8、如上内容均来自出租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9、特别提示: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承租方资格条件
无
标的交割 见“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不动产登记面积与实际租赁面积存在误差、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在竞价结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及《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需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最终承租方须在收到中心发送的租金支付账户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租金、交易服务费全部交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在交纳完上述款项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中心在收到剩余租金、交易服务费、租赁合同以及出租方出具的价款转付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竞租保证金转为租金总额的一部分,划转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从第二年度起,后续租金价款由出租方和承租方自行结算,剩余年度的租金在上一年度租期到期前1个月,由最终承租方直接打入出租方指定账户,以后年度以此类推。
3、出租方在收到租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房屋移交,如出租方未能在公告约定时限移交出租的房产,承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出租方原渠道无息退还承租方租金,且承租方不追究出租方任何责任。
4、对承租房屋的使用(经营)要求:承租方应按照房屋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房屋及设施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承租房屋的维修要求: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房屋的修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6、承租房屋的改善要求: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承重结构、设施,如需改变该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该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时,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由承租方承担。
7、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售、转租、转包、转借、抵押、担保给第三方或其他损害房屋的行为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房屋。
8、税费的负担:标的交付日之前产生的水、电、暖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其中涉及出租方已提前交纳的费用,承租方须根据剩余未使用期限计算相应费用,退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标的交付日后所产生的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外的一切其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暖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
9、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承租方须确保使用房产的安全,自行、自费办理和完善政府要求的经营、消防等相关证照、手续或批文。承租人应妥善使用房屋水、电、气等设施,避免火灾,如因承租人使用不当引起火灾造成损失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10、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1、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 )的 《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 、 《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 《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 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标的勘验:公告期内请提前预约
勘验联系人:郭经理 查看完整信息
特别提醒:未勘验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对本次出租标的物现状已确认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5-08-01 09:00:00 至 2025-08-14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适用于资产出租).docx
受让申请书.doc
授权委托书.docx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15000.00元,截止时间2025-08-14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扣除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索。
(1)报名且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租金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4)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最终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最终承租方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租金、交易服务费全部交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后,自动转为租金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承租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3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5-08-01 09:00:00-2025-08-15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
(秒) 180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2%收取。
附件下载 房申沟村联村苍术加工项目出租项目明细表.xlsx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郭经理 马经理
咨询时间 项目挂牌期间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尔吉泰路3号产权交易大厦
技术支持 李经理 查看完整信息
其 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