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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白彦花配电所增设二路电源改造工程施工

  • 2025-08-01

项目名称: 白彦花配电所增设二路电源改造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 HTSG2025-31

招标公司: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

采购标的物: 电源改造工程

项目地区:内蒙古 包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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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彦花配电所增设二路电源改造工程施工

发布时间:2025-08-01 10:33 信息来源: 内蒙古 原文链接地址

白彦花配电所增设二路电源改造工程 ZSDYSG-1 标段

施工总价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TSG202 5 - 31

1. 招标条件

白彦花配电所增设二路电源改造 工程 已由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白彦花配电所增设二路电源改造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呼铁计函〔 2025 〕 140 号) 批准建设,建设管理单位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包头供电段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包头供电段 。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白彦花配电所增设二路电源改造 工程位于包惠线 白彦花配电所 。

建设规模:

1. 为 白彦花配电所增设二路电源改造工程 , 新 增设 二路电源的取电点为 35kV 苏木图变 962 间隔, 需 新建 10kV 线路,路径长度 10.521km 并增设配套设施等 。

2. 电源取至 35kV 苏木图变 962 间隔,新建 10kV 线路路径长度 10.521km ,其中 JKLYJ-10/95 绝缘导线路径 8.004km , YJV22-3*120 电缆 2.477km ;架空导线总长度 25.34km 。新建一二次融合断路器 2 台、高压隔离开关 3 组、电杆 142 基等配套相关内容,具体工作量以审批后设计图纸及预算为准。

3. 主要设备选型:导、地线根据新建 10kV 线路规模,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本工程主供电缆采用 3 根标称截面为 95 的钢芯铝导线即: JKLYJ-10-95 的架空绝缘导线;工程选取 YJV22-3 * 120m ㎡的铜芯电缆。电缆敷设方式与排列本工程电缆敷设采用直埋,埋深为 1 米。沟槽开挖夯实后,电缆套直径 200MPP 管后上面铺设 100mm 厚细砂,再铺设 300mm 回填土夯实,铺设警示带,继续铺设回填土夯实,直到恢复原地面。目的为防止电缆遭遇其他外力破坏。电缆附件的选择与配置电缆终端头、中间头,采用户外冷缩电缆头。电缆绝缘水平不低于所连接电缆额定电压及其绝缘水平。

4. 导线和地线:通过技术经济分析,工程选取 YJV22-3 * 120m ㎡的铜芯电缆与 JKLYJ-10-95 的架空绝缘导线;为本工程正式电源导线型号。本工程所有接地。根据土壤电阻率,采用方形钢板加盘状线的接地装置。接地体的材料采用 -5X50 扁钢,埋设深度依灌注桩身长度制作,接地电阻应在 10 欧以下,不足电缆井应补做接地网。

5. 电缆线路部分施工工艺及要求:各种电缆井的盖板均为活动盖板,全部电缆施放后再行封闭。电缆沟内支架间隔 ≤ 0.8 米。电力电缆在沟、井内相互之间的平行距离应保持在 0.2 米以上。电力电缆与公路、街道交叉应敷设在管中,管内径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 1.5 倍,距离道路表面不得小于 1.0 米。过路管应伸出公路边缘 1.0 米。电缆在引入建筑物、电缆沟或电缆井时,应穿管,并在管口加以堵塞,以防漏水。地下并排敷设的电缆,其中间接头盒位置必须相互错开,其净距离不应小于 0.5 米,并设在电缆井内。电缆中间接头盒外面应有防止机械损伤的保护盒。电缆线路应设电缆位置标志,要求每 20 米及拐点必须装设 1 个等。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白彦花配电所增设二路电源改造 工程 全部施工。

标段划分:本次共计 1 个标段,标段号为 ZSDYSG-1 。

计划工期: 3 个月 。 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10 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 5 年 12 月 30 日。

2.3 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铁路工程施工

2. 4 其他说明: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且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资格要求如下:

( 1 )资质要求满足以下资质条件:具 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 资质。

其中:

①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 投标人需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和施工方案报批的能力,并能承担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风险 。

( 2 )业绩要求:投标人 近 5 年内承担的类似规模工程业绩不少于 3 项,业绩以合同为准。

( 3 )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 二 级及以上建造师职业资格证,具备 3 年以上项目经理工作经验, 3 年以上 电力工程 大中型或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 电力 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 4 )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进行投标。

3.3 信用、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者严重违约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在 “信用中国”网站(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3 年内不得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技术服务人员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未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投标文件中所列主要技术服务人员未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近三年未受到国家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限期整改及以上处罚的。

3.4 其他信誉要求: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期国铁集团施工企业评价为 C 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3.5 近三年( 2022 年~ 2024 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网址: /tpbidder 点击操作手册下载。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请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 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 /tpbidder ) 在 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格式为 “nmgzf" 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 “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 ” 打开查看。 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2 5 年 8 月 2 日至 202 5 年 8 月 6 日,本次招标不售卖纸质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填写《招标文件下载登记表》并发送至邮箱: btgdd_dljsk@163.com 。因未发送该表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4 施工图纸的获取:投标人在标书发售时间内 每日上午 08 : 3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7:00 到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包头供电段 (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东站街道站北路与公园路交叉口南 200 米包头供电段(新楼) 208 室 ) 领取纸质施工图,不收取押金。开标结束后 5 日内将施工图退还招标人,不提供电子版图纸。

4.5 技术咨询:

各投标人在使用专业工程交易系统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致电软件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 5 年 8 月 28 日 9 时 3 0 分。

5.2 递交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 4.2 章节。 投标人 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 /BidOpening ) 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5.3 投标保证金采用 电子 保函方式递交, 电子 银行保函扫描件需放在投标文件中,银行保函 复印 件必须在 202 5 年 8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前,递交至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包头供电段 (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东站街道站北路与公园路交叉口南 200 米包头供电段(新楼) 208 室 ) 。未按要求递交的,所产生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 202 5 年 8 月 28 日 9 时 3 0 分。

6.2 开标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 /BidOpening )参加开标会议。

注:本次评标办法采用的是综合评估法,调整系数 K 为 0.98 、 0.985 、 0.99 、 0.995 和 1.0 ,开标时由招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随机抽取一个调整系数。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发布。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

地址: 包头市东河区站北路小道口供电段综合楼

联系人: 穆松林 崔聪伟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btgdd_dljsk@163.com

10. 其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电子招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 20 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招标文件下载情况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报名标段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注:请各潜在投标人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填写并反馈此表至邮箱: btgdd_dljsk@163.com ,感谢配合!

2025 年 8 月 1 日

投标注意事项: 投标操作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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