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博物院房屋出租交易公告
- 2025-08-01
项目名称: 赤峰博物院房屋出租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2025CQ016
招标公司: 赤峰博物院
项目地区:内蒙古 赤峰
项目编号:2025CQ016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08-01 15:49:5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5-08-01 15:49:58
开标时间:1970-10-24 10:24:00
赤峰博物院辽代历史文化博物馆馆区二楼服务台区域 出租公告
项目编号: 202 5 CQ0 16
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 赤峰博物院 委托,对该单位 辽代历史文化博物馆馆区二楼服务台区域 进行公开招租。
出租人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人: 赤峰博物院
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0400MB1K02209T
法定代表人: 陶建英
经营范围: 文化遗产保护展示及研究 等
住所: 赤峰市新城区富河街文博大厦
标的编号
出租标的名称
面积(㎡)
租期(年)
竟租底价(元 /年)
竟租保证金(元)
竞价步长(元)
1
辽代历史文化博物馆馆区二楼服务台区域
42
3
7972
2300
1000
特别说明:
1、本次出租的房屋实际面积若与本公告中公布的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房屋成交租金。
2、 承租人 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亲自踏勘标的,了解掌握拟出租标的现状及现有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 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向出租人咨询、确认。相关质疑须在标的出租公告截止前向出租人提出。承租人一旦参加竞租,就应为自己的竞租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 凡参与竞租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拟出租标的范围、数量、现状等,对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 承租人 如未实地踏勘、了解掌握出租标的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竞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自负。出租公告及相关资料中提供的信息等均严格按照 赤峰博物院 提供的文书确定,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信息资料负披露义务,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 承租人 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竞租成功,承租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 “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退回出租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租赁要求
1、租赁用途要求 : 经营范围只限于以辽代历史文化博物馆为主题的文创产品及茶饮服务。
租赁期间内,正常的房屋大修费用由院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人在承租期间须合理使用其所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承租方的营业时间、经营宣传、设施使用、安全防范等,应按馆内要求及有关部门规定执行,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馆方监督检查。不得在商店内使用明火及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另承租方的服务水平及产品经营理念需与馆方历史文化宣传定位相契合。
2、租赁基本要求
( 1)该房屋不得转租或转借给第三方。
( 2 )租金缴纳:上交租,每次缴纳 12个月。
( 3 )未尽事宜见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
三、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意向承租方须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租。
四、公告、报名和保证金截止时间
意向承租人按《附件 5: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规定方法,自行在网上报名登记并按时参加竞价活动。
公告时间: 20 25 年 8 月 2 日 8:30起至20 25 年 8 月 10 日 17:30止 。
报名时间: 20 25 年 8 月 2 日 8:30起至20 25 年 8 月 10 日 17:30止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202 5 年 8 月 10 日 17:30止 。
(银行到帐为准)。
五、标的 踏勘 时间、地点、联系人
时间: 202 5 年 8 月 2 日 8:30起至202 5 年 8 月 10 日 17:30止 。(节假日除外)。
地点: 赤峰市新城区富河街文博大厦 。
联系人: 刘惟
电 话 : 查看完整信息
六、交易方式
(一)网络竞价方式;
(二)以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三)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确认的不竞价,直接将该意向承租人确定为承租人,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确认的,以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
网络竞价时间: 202 5 年 8 月 11 日上午 9:00
延时竞价周期: 240秒。
请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按照网络竞价时间自行竞价(使用方法见 《附件 5: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 )。
(四)标的成交后 3个工作日内,出租人与承租人在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七、竞租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一)意向受让方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向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生成的银行 子账户以转账的方式汇入竞买保证金 , 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租保证金。
(二)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交纳竞租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或网上银行的形式划转至上述任意账户。 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租保证金。
(三)未成交竞租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承租人后 5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在资产租赁有效期内,撤回其意向竞租的;
3、未按成交(中标)要求交纳租赁成交价款的;
4、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确认,而意向承租人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同的;
5、未按成交(中标)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6、未按出租公告规定的其它行为。
7、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
八、租金的支付
1、承租人须于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竞租成交租金即第一年租金向 赤峰博物院 账户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地址: 赤峰市新城区富河街文博大厦
联系人: 刘惟
电 话 : 查看完整信息
2、项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竞租保证金原路返还。
九、意向承租人申请登记需上传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申请报名登记时应上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承诺函原件(见附件3)。
(二)自然人申请报名登记时应上传:
1、本人身份证;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2)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承诺函原件(见附件3)。
十、资格确认
成交后,承租人持申请报名登记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的加盖公章)到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王府大街交叉路口北方时代设计院 C座〈西门〉 十 楼 交易评审科 ) 进行资格确认。
联系人: 闫肃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3
发布单位: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入库咨询电话: 0512 - 58188511
发布时间: 202 5 年 8 月 1 日
附件0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02自然人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3承诺函.docx
附件4房屋租赁合同(样本).docx
附件5竞买人系统操作手册(新).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