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赤峰分公司2025年-2027年现场综合代维项目招标公告
- 2025-08-11
项目名称: 中国电信赤峰分公司2025年-2027年现场综合代维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NMBBFA202507210008
招标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赤峰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维护服务、现场综合化代维服务、现场综合代维项目
项目地区:内蒙古 赤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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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 中国电信赤峰分公司2025年-2027年现场综合代维项目 ,(招标编号: NMBBFA202507210008 ),招标人为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赤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由 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上一期现场综合化代维服务合同即将到期,为了切实提高全网运行维护质量,提高维护效率,降低维护成本,落实集团公司对现场综合化维护外包的相关要求,特启动本次现场综合化代维服务采购
1.2招标内容
(一)采购内容:负责现场综合化维护工作范围内的主动性维护作业计划、障碍处理、风险操作、现场资源管理、业务开通、工程配合、技术支持、指挥任务八大场景的现场维护工作,主要维护内容如下:
(1)配套动环:盟市分公司所有管辖区域的自主产权D类机房及电源、空调、动环系统采集点等配套现场设备的维护,属现场综合化维护范畴。
(2)无线设备:盟市分公司所有管辖区域内基站主设备及自有基站配套,室内分布系统的信源主设备及配套,天馈分布系统主设备及配套的维护属现场综合化维护范畴。
(3)线路:除一级、二级干线光缆、合建管道外,二级分光器以上(包含二级分光器)其他所有管辖区域内光电缆、城关镇民资小区接入网(包含光缆、光交箱、分纤箱、分光器)、自有产权管道、人井、光交的维护(包括未纳入干线集中代维范围的干线引接段光缆)属现场综合化维护范畴。
(4)设备(C、D类机房):赤峰分公司所管辖区域内汇聚层的数据、传输、交换设备,以设备端口为界,端口以下所有设备、线缆的现场维护工作属现场综合化维护范畴。
(二)采购预算:不含税628.72万元,含税666.4432万元,为成本性支出(服务)。
(三)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4个月。
(四)框架协议有效期:框架协议在任一条款到达时终止:
(1)乙方提供服务数量或份额已达框架协议中规定的最大数量或份额(本项目框架协议执行金额上限为成交金额);
(2)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4个月)
框架协议中约定的其他条件。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中国电信赤峰分公司2025年-2027年现场综合代维项目
维护服务
-
6287200
赤峰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4个月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本项目根据《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选择适用备选处理措施(因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被禁止采购的,不适用备选措施)。
1.3本项目 不划分标包 。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 个。
1.4本项目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628.72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2.1.3 2.1.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 。 2.1.4 本次招标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 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 年(含)以上。 (3) 2.1.6 2.1.5投标人其他基本资格要求
2.1.5.1投标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扫描件或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审核);
2.1.5.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换发新证的,具备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注:资质证书有效期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同时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审核);
2.1.5.3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人员证书要求:
(1)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由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要求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须在盟市所在地配备1名专职项目经理,须具备由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要求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须在盟市所在地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由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要求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年09月01日 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年09月01日 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年09月01日 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业绩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 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 的成熟稳定的产品(本项目不涉及)。 2.3.2 投标产品 。 2.3.3 投标产品 2.3.4 2.3.5 2.3.6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已签订的合同累计含税金额为300万元或以上的同类维护类单项合同/框架协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及相应的订单扫描件。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框架协议金额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签订时间以订单的签订时间为准);
2.3.8 2.4 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2 2.4.3 2.4.4 2.4.5 2.5现场考察
2.6评价检测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08月12日09时00分00秒 至 2025年08月18日17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3 招标文件费用: 获取本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每套售价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09月01日09时00分00秒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 递交至 。 6.2检测相关费用: 6. 投标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赤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天义路以西兴安街以北电信大楼
地 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宇泰大厦A座11层1102室
邮 编:
024000
邮 编:
010000
联 系 人:
梁工
联 系 人:
湛姝婷、云娜、杨汭子、郭宇宁、景志清、朱政昱、王啸、薛云飞
电 话:
电 话: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yangrz.zgtj@chinaccs.cn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 号:
/
账 号:
查看完整信息6069452-0022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10. 行政监督部门 04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