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什克腾旗公安局处置碎石及石粉交易公告(五次)
- 2025-10-16
项目名称: 克什克腾旗公安局处置碎石及石粉交易公告(五次)
项目编号: 2025KQCQ012ZR
招标公司: 克什克腾旗公安局
项目地区:内蒙古 赤峰
项目编号:2025KQCQ012ZR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10-16 17:04:2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5-10-16 17:04:23
开标时间:1970-10-24 10:24:00
克什克腾旗 公安局
处置碎石及石粉项目 交易 公告 (五次)
项目编号: 202 5 KQCQ0 12 ZR
克什克腾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 克什克腾旗公安局 委托,对 碎石及石粉 93405.6m³ 进行公开转让。
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一、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 克什克腾旗公安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查看完整信息0 9952
法定代表人: 王炎
机构性质:机关
机构地址:克什克腾旗经棚镇解放路
(1) 竞价标的物明细表
编号
资产名称
存放地点
资产数量
( m³)
资产规格
资产来源
处置依据
评估价
(元)
转让底价(元)
起拍价
(元)
保证金
(元)
竞价步长值
(元)
1
碎石及石粉
93405.6
克什克腾旗经棚镇永胜村二窝铺组
碎石及石粉
93405.6
石粉 11992.9m³,碎石(规格0.5-1㎝)18532.6m³、碎石(规格2-3㎝)24008.4m³、碎石(规格3-7㎝)38871.7m³
依法扣押的涉案物品
根据克什克腾旗人民法院( 2023)内0425刑初41号判决及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内04刑终75号判决结果。
4184945
3850149.4
3850149.4
400000
10000
二、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上述资产转让已履行了政府审批程序,并且已批准 . 经 内蒙古 申信华盈资产评估事务所 对上述竞拍标的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 ( 内申信资评报字〔 2025〕第038号 ) ,资产评估结果已在克什克腾旗旗财政局备案。
三、转让标的特别说明:
1、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掌握拟转让标的现状及现有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就资产相关情况向转让方咨询、确认,凡参与受让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拟转让标的范围、数量、现状等,对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意向受让方如未实地查验、了解掌握转让标的实物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受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自负。转让公告及相关资料中提供的数据等均严格按照克什克腾旗财政局提供的文书确定,克什克腾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2、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充分考虑到标的成交后可能需要支付的相关税、费等,并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在成交后所产生的实物移交、相关政策规定及不可抗力因素等方面的风险。意向受让方一旦参加受让,就应为自己的受让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受让成功,意向受让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退回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意向受让方须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买。
五、公告、报名和保证金截止时间
意向受让方按《附件 5:竞买人操作手册》规定方法,自行在网上登记报名并按时参加竞价活动。
公告时间: 202 5 年 10 月 17 日 8:30起至202 5 年 10 月 30 日 17:30止。
报名时间: 202 5 年 10 月 17 日 8:30起至202 5 年 10 月 30 日 17:30止。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202 5 年 10 月 30 日 17:30止 。
六、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联系人
时间: 202 5 年 10 月 17 日 8:30起至202 5 年 10 月 30 日 17:30止。(节假日除外)。
地点:克什克腾旗 公安局
联系人: 张布和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七、交易方式
该项目以网络竞价并采取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如果不竞价,直接将该意向受让方确定为买受人,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买受人。
网络竞价时间 :
1、竞价时间: 202 5 年 10 月 31 日上午 。
标的名称
时间
标的 一: 碎石及石粉 93405.6 m³
9:00
延时竞价周期: 240秒。
请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照网络竞价时间自行竞价(使用方法见《附件 5:竞买人操作手册》)。
八、竞买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一)意向受让方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向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生成的银行子账户以转账的方式汇入竞买保证金 , 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租保证金。
(二)法人、自然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或网上银行的形式划转至上述指定任意账户。 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未成交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人后 5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在资产转让有效期内,撤回其意向受让的;
3、未按中标(成交)要求交纳转让价款的;
4、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而意向受让方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同的;
5、未按成交(中标)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6、未按转让公告规定的其它行为。
九、意向受让方申请登记需上传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承诺函原件(见附件)。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承诺函原件(见附件)。
十、资格确认、合同签订及价款支付
1、成交后,受让人持申请登记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企业法人的加盖公章)到克什克腾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 行资格确认。
2、资格确认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让方与受让方于克什克腾旗财政局九楼会议室签订《转让合同》(见合同样本) 。
3、受让方于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克什克腾旗 公安 局指定账户一次性全部付清成交价款。
开户银行:内蒙古克什克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应昌支行
户名:克什克腾旗 公安 局 涉案财物管理
账号: 470查看完整信息002551
4、 项目结束后竞买保证金原路返还。
地址:克什克腾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白晓光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发布单位:克什克腾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2 5 年 10 月 16 日
附件1.法人授权委托书 .doc
附件4:合同.doc
附件5、竞买人系统操作手册(新).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