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动态】辽宁,京津冀,湖北等发布招标动态
- 2025-10-17
项目名称: 【今日动态】辽宁,京津冀,湖北等发布招标动态
招标公司: 兴安盟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采购标的物: 医用耗材
项目地区:内蒙古 兴安
动态概要 2025/10/15
辽宁 :①将2025年第四十批医用耗材配送企业纳入配送企业信息库②对2025年辽宁省医用耗材限价挂网产品申报第九批资料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京津冀 : 开展京津冀“3+N”联盟腔镜切割吻/缝合器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联动价格公示工作
湖北 :调整部分医用耗材挂网价格信息
兴安盟 :开展2025年(下半年)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报名工作
枣庄 :参与口腔种植价格治理医疗机构有关信息情况表
南安 :发布南安市总医院内镜室消毒液集中采购遴选二次议价时间
公布2025年6月份医用耗材阳光挂网结果及开展配送关系维护、购销三方协议签订工作
辽宁
①
各相关生产、配送企业:
对于本周期内审核通过的22家医用耗材配送企业纳入配送企业信息库(详见附表),公告发布次日起中标生产企业可与配送企业在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上建立配送关系,配送关系的建立方法详见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网站首页下载中心—《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操作手册-交易》中的相关操作说明。
附表:2025年第四十批纳入配送企业信息库企业名单
②
相关医用耗材生产企业:
根据《关于启动辽宁省医用耗材限价挂网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辽宁省2025年第九批医用耗材限价挂网产品申报的受理及资料审核工作已完成,现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
本次申报已提交的产品共32253条,涉及企业748家,现对其中审核通过的产品信息和价格信息(含联审通办产品)进行公示(附件1)。
二、申诉受理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投标企业可以访问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点击“药品耗材子系统登录入口”登录子系统,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耗材招标管理”模块后点击“企业产品管理”,点击“申诉管理”及“被申诉管理”模块,选择当前“项目名称”及“批次名称”进行网上申诉及查询。具体操作方法详见《辽宁省医用耗材限价挂网采购工作企业申报操作手册》(附件2)。
投标企业提出申诉应以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依据。如对其他企业信息有异议,本着“谁提出、谁举证”的原则,申诉时应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审核通过且无有效申诉的产品将作为限价挂网采购产品挂网。
三、时间安排
网上公示及申诉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0月21日
四、联系方式
技术咨询电话:23447836
业务咨询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附件:
1.《第九批医用耗材限价挂网审核通过申报产品列表》
2.《辽宁省医用耗材限价挂网采购工作企业申报操作手册》.docx
京津冀
各相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京津冀“3+N”联盟腔镜切割吻/缝合器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采购周期内,如其他省级或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中选价格比本次带量联动采购中选价格低的,实行价格联动。现开展腔镜切割吻/缝合器类医用耗材联动价格公示工作。
联动价格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4日—10月16日17时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提交异议材料(盖章扫描件),公示期截止后,将不再受理相关异议。
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联动价格公示工作,确保价格准确。
联系地址:天津陈塘科技商务区服务中心四楼(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tjmpc@tjmpc.cn
附件:京津冀“3+N”联盟腔镜切割吻/缝合器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联动价格
湖北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医疗保障局,在汉部省属公立医疗机构和军队医疗机构: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关于通报第二批医用耗材风险核查结果的函》(价采核字〔2025〕17号)相关要求,现将我省调整部分医用耗材挂网价格信息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范围
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和军队医疗机构。
二、执行时间
自2025年10月14日起执行。
三、有关要求
各市、州医保部门要做好本地的宣传、引导、监测等工作,指导督促辖区内医疗机构按要求采购和使用相关产品。
相关医疗机构应根据调整后的挂网价格信息开展相关产品采购和使用。
附件:第二批医用耗材风险核查结果表
兴安盟
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为满足兴安盟医疗机构采购需求,保障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及时供应,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医保办发〔2019〕41号)要求,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兴安盟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将于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31日开展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报名工作,现将报名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配送方式和配送范围
(一)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可直接配送,也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配送企业配送。
(二)配送范围:兴安盟范围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含基层医疗机构)。
二、报名条件
拟申请参与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采购配送的企业,须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的订单确认、备货、配送的有关规定。同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三)具备及时、足量的配送产品的物流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
(四)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
(五)耗材企业已具有兴安盟区域配送资格,本次不需报名。
三、报名材料要求
所有拟参加我盟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采购配送企业,须严格按照《兴安盟2025年下半年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报名材料要求及模板》(见附件1)和本通知的要求,编制、装订和报送资质材料。
(一)报名材料请使用A4纸,并按照要求和模版顺序胶装成册,不要做任何改动,封面要求使用纸质材料,不得使用塑料材质封面。
(二)报名材料应清晰完整,不清晰、不完整造成无法核验,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三)企业提交的所有材料及往来函电均使用中文,外文资料需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及中文翻译件,材料内容不得有涂抹、刮、擦和覆盖。
(四)报名材料需逐页加盖企业清晰公章(加盖企业其他印鉴无效),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
(五)报名材料可现场递交或邮寄,快递邮寄以送达时间为准。企业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材料视为放弃报名。
(六)报名材料中的关键性材料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配送企业报名承诺书不予补充和修改,其他非关键性材料有错误或不完整的,企业须在告知后五个工作日内递交完整的材料。公示不通过的企业,不再接受补充材料,可在下批次重新报名。
(七)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不予受理。企业应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及配送资格。
(八)企业须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经营范围勾选拟配送的医用耗材配送类别,且不得涂改。
(九)企业配送产品涉及二类医疗器械的,须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十)医用耗材生产企业报名直接配送的,须提供生产企业直接配送申请书原件。
(十一)企业须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先截图后打印以下5项内容:企业照面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5日-2025年10月31日
工作日受理时间:8:30-11:00 14:30-17:00
报名地点:兴安盟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药械科305室(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36号)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附件:兴安盟2025年(下半年)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报名材料要求及模板
枣庄
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更新口腔种植收费专项治理信息的函》要求,现将《口腔种植收费专项治理信息表》内容更新。医疗机构排序按参与专项治理措施数量排名,参与治理措施多的在前,对不接受一至四项价格治理措施的医疗机构, 根据不同情形标记不同颜色提示价格风险,蓝色(一项)、黄色(二至三项)、红色(四项) 。
监督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附:口腔种植收费专项治理表格(枣庄市).xlsx
南安
各相关企业:
根据《南安市总医院内镜室消毒液集中采购遴选文件》的工作安排,入围企业应在2025年10月15日16:30至2025年10月16日11:30,登录南安市紧密型医共体招采供平台(网址:/a/login)进行二次报价操作,并于 2025年10月16日16:30至17:30 进行报价解密。请各入围企业合理安排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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