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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城区垃圾转运专用设备及除雪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2025-10-17

项目名称: 临河城区垃圾转运专用设备及除雪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X150000012X020057001

招标公司: 巴彦淖尔市市政环境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除雪设备垃圾转运专用设备

项目地区:内蒙古 巴彦淖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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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X150000012X020057001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10-17 01:11:42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5-10-17 01:11:42

开标时间:1970-10-24 10:24:00

1.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供货期限:分批次,招标人发出供货指令后10日内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及招标人要求4.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均需提供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来办理报名事宜,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3)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新成立的投标人可只提供近三个月财务报表);(4)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凭证(以投标人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信用记录截图内容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1)报名时须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加盖公章、A4纸),胶装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或未按要求装订者将拒绝接收,原件审查后退回,报名材料须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2)上述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3)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正确无误且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招标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附件: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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