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内蒙古丨原料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 2025-10-30
项目名称: 内蒙古丨原料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XAYQ-2025ZB-0249
招标公司: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原料运输项目
项目地区:内蒙古 赤峰
项目地区:内蒙古
项目概况:
原料运输
项目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法人身份证(委托报价需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法人身份证);
3、运输单位需提供有效的相关经营资质证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详情内容
条目
内 容
项目名称
内蒙古兴银铅冶炼有限公司原料运输项目
项目编号
XAYQ-2025ZB-0249
项目概况
一、采购内容:内蒙古兴银铅冶炼有限公司以竞价模式开展运输项目采购工作,本次运输竞价采购详细内容,如下表所示:
序号货物种类货物所在单位地址(起运地)卸货地点(到达地)运距约(公里)运输数量约(吨)拦标价(元/吨)1原料巴林右旗大板火车站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厂区122300090特别提示1、运输方接到采购方货物到站指令后,需在4小时内将到站的货物运出,否则产生的延站费由运输方承担。2、若产生装卸费,由运输方先行垫付,采购方原料部核实后,运输方凭合法有效票据与运费合并结算(含9%运输专用发票)。3、采购方到站单节火车皮重量为57-60吨,需分两辆汽运车,运输方应考虑装载要求合理报价,不足标载重量的不予补偿运费。
二、资金情况:企业自筹,资金筹备到位。
三、运输时间:2025年11月6日-2026年3月31日。
四、最高限价:本次运输线路设拦标价,超出拦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五、报价要求注意事项:
1、成交单位能够提供全天候服务、能迅速安排最合适车辆最佳运输路线及时承运,确保准时将货物送往目的地。按国家运输部颁发的运输条例所有货物均执行标载运输。
2、报价单位必须具备充足的运力以便保证采购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报价单位需对所报价格有一定的风险承担能力,在合同履约期内,价格不做任何调整。报价单位要充分考虑合同期内的车辆调运、天气变化、节假日、运输淡旺季及发货不均衡等情况合理报价。报价单位因不可抗因素影响无法按时派车,需提前一周通知采购方,否则视为违约。
3、报价单位应综合考虑国际、国内、到货地、市场环境、及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种费用,自主确定报价。报价为一次性,除法律意义上的不可抗力因素以,其它因素一律不作调整。凡因报价单位对本次竞价文件阅读疏忽或误解,或因对市场行情及运输线路等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报价单位承担。
4、运输方的运输车辆必须能够满足货物装运地或卸载地的环保排放标准要求。
5、运输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因自身原因不能正常履约的,采购方有权选择其他公司承运,所增加的费用在合同履约保证金内或运费中扣除,不足部分另行缴纳。
6、运输方如因运力不足或运输期限延误影响采购方正常生产经营的,追究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7、本次竞价采购的运输线路不确定按月或按日均衡发货。具体以采购方下发的派车指令为准(派车单指令包括每批次运输货物数量、期限、运输防护要求及车辆要求等)。
六、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1、运输方能够提供全天候服务(春节等节假日期间不间断运输),能够迅速安排最合适车辆最佳运输路线及时安全地将货物送往目的地。
2、运输方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执行标载运输。
3、运输方每次运输任务前应向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传达采购方装卸货所属地的相关规章管理制度并做到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行驶。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车况良好。
4、运输方需根据采购方货物运输安全要求配合发货业务人员安装车载监控,必须一车一设备。
5、运输方应按采购方的运输要求,根据运输货物的特性做好防护工作,具备防雨、防潮、防盗、防泄漏、防污染等必要设施,由于防护不当导致 采购方不能及时交货或者影响车间生产造成损失的、全部由运输方承担
6、运输方附有对运输车辆,运输司乘人员、货物安全监管责任,如运输途中发生货物丢失、偷换货等情况,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运输方负责双倍赔偿,赔偿金在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另行缴纳。情节严重的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赔偿货款中包含货物货值13%的税率。
7、运输方车辆在原料装车前、离开装货地点前及运输途中,必须严格按要求完成以下8项工作。若未履行相关要求,将按缺失或不足项,每次每项每车被追究500-2000元违约金;情节严重并造成损失的,除承担违约责任、赔付等同货物货值的款项。具体要求如下:
(1)装车前将车厢体清理干净,并使用发泡胶密封车箱内缝隙,如运输货物水分较高或运输车辆底间隙过宽,运输方应自行选择适合的封箱设施,保证货物不泄露,不外溢,如存在漏粉、流粉隐患的,采购方有权不予装车。
(2)装车前使用不少于八米的彩条布铺垫确保全车货物包裹,安装铅封,并喷涂自喷漆;
(3)装车后使用防雨苫布完整苫盖,运距较近(不超50公里)的原料运输可以根据天气情况经采购方同意后选择普通苫布完整覆盖;
(4)配合安装铅封,中途禁止人为拆卸、损坏,确保到厂无损;
(5)运输方在货物装车前,发货业务员指导下,配合安装车载监控摄像头,摄像头安装角度应确保画面清晰、无遮挡,拍摄范围覆盖整个车厢。如无法在常规位置直接安装,运输方应自行准备摄像头支架配置装置,保障摄像头全程正常录像,途中禁止断电、人为拆除、丢失、损坏。
(6)摄像头安装完成,配合现场发货人员确认是否运行正常后方可装车。在行车过程中,非必要不得停车。确需停车的第一时间需向采购方工作人员报备停车事由,并全程配合采购方的询问并报备停车原因等事宜(报备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7)配合现场发货人员的其他具体要求,避免运输途中原料流失、雨淋、污染等情况发生。
(8)如采购方对运输需要安排押运员的,运输方应当全力配合,不得拒绝或拖延,严格按照采购方要求落实押运工作,未履行相关义务,将承担违约责任。
8、运输方的司乘人员严禁将其他包装残余物、砂石、砖块、瓦片等杂物混入货物之中。若出现此类违规情况,采购方将追究运输方500-2000元的违约金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9、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一切安全、环保等事故全部由运输方自行负责(包括给采购方带来的连带责任),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享有追责权、索赔权。
10、运输方车辆在采购方指定地点装卸货物时应严格执行装卸货所属地的各项管理制度,如违反按相关制度执行。
11.运输方车辆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完成卸货后,必须按采购方要求完成清理或清洗车箱底的工作并要无条件接受采购方现场工作人员的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场。
12、运输方车辆在采购方处装卸货物时,原料卸货后的清底工作由采购方负责,运输方不得因为快速装卸车而私自贿赂铲车、叉车司机及其他工作人员,不得纵容其收取财物。如有类似事件发生,按采购方相关管理制度处理。
七、违约责任:
1、采购方有运输任务时,提前一天通知运输方,货量较大时提前两天及以上时间通知运输方,以保证运输方及时调配足够车源完成运输任务。
2、采购方运输数量为计划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超出或低于计划数量发货,不视为违约行为。
3、车辆到达装货地点后,如因手续办理延迟、车皮延误到站等特殊情况导致货物无法在24小时内及时装车未超出48小时的,不予给运输方任何补偿,若延迟时间超出48小时,则以运输方车辆到达装货地点的起始时间算点,经采购方现场发货人员、运输方车辆驾驶员、采购方监控人共同签字确认的工作联系单为准,按每天每车300元的标准支付押车补偿,补偿时间以24小时为一天,不足24小时按一天计算。
4、运输方车辆到达采购方指定卸货地点后,如在8小时工作日(工作日时间为早8;00-晚5:00)范围内进厂卸货押车超出24小时的,押车以车辆进入采购方南门门岗登记时间为起始时间,车辆出厂时间为结束时间计。采购方每天每车按300元补偿押车费用(补偿费用时间计算以24小时为一天,不足24小时的按一天计算)
5、运输方所调配的车辆必须具备采购方提供的摄像头安装条件,如不具备的由运输方自行配置符合安装条件的相关设施设备,不按要求配备或不符合安装摄像头条件的车辆,采购方有权拒绝该车辆投入运输任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运输方承担。
6、运输方需配合采购方在原料装车前正确安装车载摄像头,并确保车辆在运输途中录像完整,禁止人为断电、拆除、损坏或丢失。如因运输方在运输途中私自将摄像头及其附件拆除、损坏、丢失或断电,给采购方带来损失的,由运输方双倍赔偿,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7、如运输车辆在运输途中,存在防护不当导致货物泄漏隐患或已出现泄漏的,采购方将追究运输方500-2000元的违约金责任,情节严重的,运输方需按合同约定承担全部货物损失。
8、运输方一旦确定成交必须按相关要求完成运输任务,不能完成运输任务的均视为违约,采购方有权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并将违约单位纳入非诚信客户名录,自此不再合作。
9、本次竞价采购的运输线路,在合同期内如涉及修路修桥、增加收费站及当地居民阻挠等需要绕行的,所发生的绕行费用由运输方自行承担。
10、如有运输的原料,运输方拒绝提供运输服务或在接到发货通知1日内,不能按采购方计划用车时间及用车数量准时派车,每延误一天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5000元,2日内运输总量不能达到要求的数量,采购方有权自行组织车辆运输,高出的运输费用(包括延站费)由运输方承担,在运输方合同履约保证金或运费中扣除,不足部分另行缴纳。情节严重的将报价单位列入非诚信客户名单,并永久取消运输项目报价资格。
八、运费结算方式:
1、运费结算日期以运输方货物进出采购方厂内现场过磅单据出具之日为准。
2、运费按每月或每批次进行结算,以采购方出具的磅码单为结算依据,据实结算。采购方根据资金调配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支付部分电子承兑汇票。
3、原料运费结算时采购方将采购方出具的白色磅码单返至采购方。采购方在十个工作日内出具水分、重量报告单。采购方审核无误经采购方确认结算单(签字、盖章)后,通知采购方开具9%的运输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调整,按最新要求执行),采购方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款,节假日顺延。
4、采购方只承担运输费用,运输途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运输方自行承担。
5、运输方在结算运费时需向采购方提供9%的标准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调整,按最新要求执行。
九、本次竞价采购最终解释权归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报名时间
2025年 10 月 30 日16 时 00 分 2025 年 11 月 4 日 16 时 00 分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报价单位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整理成PDF格式文件,通过“上传报价文件”模块线上递交: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法人身份证(委托报价需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法人身份证);
3、运输单位需提供有效的相关经营资质证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运输方能够提供全天候服务、能迅速安排最合适车辆最佳运输路线及时承运,确保及时、准确将货物送往目的地。运输方必须配置运输车辆运行轨迹查询系统,以便采购方随时查询车辆运输轨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供应商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证明材料: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近三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的有效证明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6、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7、提供服务不允许负偏差填写《偏差表》;
8、提供供应商对资格审查事项逐一响应情况的承诺书(详见附件);
9、要求报价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单位未被记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10、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私自分包,不接受联合体;(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注:
1、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
2、供应商按照报价要求报价,按照资格审查标准和附件1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中要求的内容提供资料,按要求完成盖章、签字或签章,若未按要求提供,采购人有权视为不满足资格审查标准,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参与后续竞价。
3、采购方及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在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
4、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采购方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报价规则
1、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
2、报价要求:本次运输设拦标价,超出拦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包干价格(含税),即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食宿费、运输费、等相关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
注:
(1)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按照低价优先、报价相同时按照系统中递交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时间、价格全部一致,采购人有权确定成交供应商。
(2)报价为无效报价、审查资格不通过或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的,采购人有权不接受并顺延下一低价供应商或重新采购。
(3)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报价,符合公告要求,且供应商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有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4)如有总价报价与单价报价计算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报价为准修正总价报价,并以修正后的总价报价进行排序。
(5)潜在供应商发出报价即视为了解并认同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中的一切要求。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 年 11 月 4 日 16 时 00 分
2、地点:线上开标(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管理系统,登录网址: )
报价流程
1、注册和报名阶段:供应商注册账户(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管理系统,登录网址:),登录账号后在网上进行报名。
2、签章办理阶段:地矿智采APP办理方式:进入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管理系统(/#/)点击核心业务中的CA办理前往下载APP,下载完成后注册企业(由平台审核)或加入企业(由企业负责人登陆APP审核),审核通过后添加、申请用章,通过后即可使用。
3、签章助手安装:在《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管理系统》(https://)首页右下角的下载中心下载CA锁对应的签章助手并安装。(注:在签章助手安装过程中关闭所有杀毒软件)
4、缴纳保证金阶段:本项目为网上竞价项目,供应商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成功后即可在上述报价时间内进行报价。
5、报价阶段: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进行报价。
6、加密解密阶段:(1)加密阶段:供应商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需使用地矿智采APP/CA对文件进行加密处理。(2)解密阶段: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需登录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管理系统,进入“竞价大厅”模块,点击“解密”按钮,使用地矿智采APP/CA对文件进行解密处理。
7、递交资料阶段:成交供应商在文件要求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资料递交。
8、公示阶段:供应商在公示期内可对公示内容向采购人提出书面异议。
9、发布通知书:公示期无异议或异议妥善处理后发布成交通知书。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缴纳:5000元;
2、缴纳方式:保证金子账号(投标人我的项目-投标/响应-投标保证金管理-点击缴纳按钮,会弹出需要转账的子账户信息);
3、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4、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 名:内蒙古地矿创新咨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平安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账 号:以系统通知信息为准(账号为系统随机生成的子账号)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成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在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且缴纳足额代理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保证金
保证内容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供应商,采购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投标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方原因,如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方及代理机构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供应商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在扣除代理机构的代理费后,剩余投标保证金作为采购方的赔偿);(1)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人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代理服务费;(2)未按文件约定时间邮寄纸质资料的;(3)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4)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其他情况。
履约约定
1、《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负责将双方盖章合同扫描件发送至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管理系统-标后-合同签订处,采购方收到邮件且成交供应商已缴纳代理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成交单位需依据成交总价款的10%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报价单位成交后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方的约定,缴纳的全额履约保证金。逾期未按要求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运输方视为违约行为,采购方将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扣除其投标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汇款账户:
公司名称: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公司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什克腾旗支行
公司账号:查看完整信息2501775
服务费
1、缴费单位:应由成交单位支付。
2、缴纳方式:确认成交后按预估运输量*成交单价作为总价计算服务费,服务费在投标保证金中预先扣留,剩余投标保证金退还;合同履约终止后,以实际运输量*成交单价作为总价收取服务费(未发生业务不收取服务费),待中标人缴纳全额服务费后,扣留的投标保证金全额退还。
3、缴费计算方法:以成交供应商报价总价为基数,采取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照以下标准的6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详情请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方咨询。
例如:某货物类项目成交价为1000万元,服务费算法如下:
500万元×1.5%=7.5万元
(1000-500)万元×0.5%=2.5万元
服务费=(7.5+2.5)*60%=6万元
4、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内蒙古地矿创新咨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内蒙古银行锡林郭勒锡林东街支行
账 号:86查看完整信息648
行 号:3查看完整信息
确定成交
本次线路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为符合资格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特别提示
1、供应商均应完全响应竞价文件要求,不得负偏离。未能完全响应的或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采购人将不与该供应商签订合同。
2、如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或未按照本次竞价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运输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次低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成交,也可以重新采购。
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招标网》:http://、《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管理系统》:,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部长
代理机构:内蒙古地矿创新咨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88号
联 系 人:任女士
邮 箱:nmgdikuang@139.com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附 件
附件1:供应商资质审查资料提交格式
附件2:合同模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