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乌兰布和示范区巴彦木仁苏木邵布来沟养殖场内圈舍(6套)出租
- 2025-11-03
项目名称: 阿拉善乌兰布和示范区巴彦木仁苏木邵布来沟养殖场内圈舍(6套)出租
采购标的物: 养殖场内圈舍6套出租
项目地区:内蒙古 阿拉善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11-04 09:00:0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5-11-10 17:00:00
开标时间:2025-11-04 09:00:00
项目名称
阿拉善乌兰布和示范区巴彦木仁苏木邵布来沟养殖场内圈舍(6套)分别出租
项目编号
见标的列表
挂牌起始日期
@listingStartTime@
挂牌截止日期
@listingEndTime@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0)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阿拉善乌兰布和示范区巴彦木仁苏木邵布来沟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圈舍
所在层数
-
租赁面积约 ( ㎡ )
每套1500㎡,包括48㎡生产用房
租赁期限
5年
租金支付方式
年付
租金递增方式
无
装修期限
无
承租押金
1000元/套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闲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否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以实际勘验为准
其他情况
以实际勘验为准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5000元/套/年
评估基准日
2025-9-27
评估机构
北京京衡睿泽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元)
5000元/套/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巴彦木仁苏木巴彦套海嘎查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马兴文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村民代表会议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巴彦木仁苏木人民政府
特别
告知
1 、 挂牌价为该标的1年 租金底价。公告披露面积仅供参考,租赁面积以实际勘验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得因面积变化等调整租赁价格和交易服务费。
2 、请各意向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勘验期间与出租方详细了解标的使用相关的所有情况,自行判断标的现状是否符合承租方后续使用条件,提前与当地国土、规划、住建、消防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涉及承租方经营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具体情况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现状为准,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 、标的勘验: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马兴文 查看完整信息。
4 、本次招租标的,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房产不可转租,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火灾等情况均由承租方承担责任。
5、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1)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承租方如欲行使优先权,不论标的采取何种交易方式,必须在项目挂牌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出租方,并按照本公告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手续、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权。出租方在挂牌截止日前将欲行使优先权的意向承租方清单转交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2)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其他意向承租方报价为最新价时,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承租方如欲行使优先权,应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在网络竞价系统中行使优先权,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权。相同级别的优先权人在行使优先权时,按时间优先原则,即其中一优先权人在某一价格先行使优先权后,其他人在该价格不能再行使优先权。(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承租方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优先权人可以优先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承租方无更高报价时,优先权人为最终承租方;如其他意向承租方继续报价,而优先权人在竞价期内未竞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为最终承租方。
6 、在通过 e 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e 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 e 交易平台中 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 、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8 、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无
标的交割
详见“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 、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公告面积与实际租赁面积存在误差、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 、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双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承租方需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全部押金) 。
3 、最终承租方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租金、交易服务费及《价款转付通知书》后 3 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4 、出租方收到租金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房屋移交。
5 、对承租房屋的使用(经营)要求:承租方应按照房屋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房屋及设施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 、 承租房屋的维修要求: 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房屋的修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7 、 承租房屋的改善要求: 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承重结构、设施,如需改变该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该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时,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由承租方承担。
8 、 转租的要求: 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售、转租、转包、转借、抵押、担保给第三方或其他损害房屋的行为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房屋。
9 、 税费的负担: 标的交付日之前产生的电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标的交付日后所产生的房产税、土地税等的一切其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电费)均由出租方承担。
10 、承租方支付的押金,在《租赁合同》履约期满后或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时,如承租方全面履行了租赁合同约定,则出租方将押金退还至承租方指定账户;如承租方未能履行《租赁合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方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押金。
11、 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承租方须确保使用房产的安全,自行、自费办理和完善政府要求的经营、消防等相关证照、手续或批文。承租人应妥善用电,避免火灾,如因承租人使用不当引起火灾造成损失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12 、承租相关其他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3 、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 e 交易平台( )的 《e 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 、 《e 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 《e 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 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 pc 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公告期内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报名手续
受让申请书.doc
授权委托书.docx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 、交纳:金额 1000.00 元,截至时间:@marginpayEndDate@,按系统提示交纳。
2 、保证内容: 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
( 1 ) 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 2 )被确定为承租方后 无故不按公告约定时间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等相关法律文本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年度租金及交易服务费、押金的;
( 3 )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 4 )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 5 )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 6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 、处置方法:
(1)不存在上述违约情形的,最终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最终承租方所交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承租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 / 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 / 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
自由竞价时间
@offerBeginDate@-@offerEndDate@
延时竞价周期
(秒)
180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 5% 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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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史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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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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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阿吉泰路 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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