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10线固阳至东河段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2025-11-05
项目名称: 国道210线固阳至东河段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包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采购标的物: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地区:内蒙古 包头
国道 210 线固阳至东河段公路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国 道 210 线固阳至东河段公路工程(以下简称 “ 本项目 ” )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 210 线固阳至东河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 2023 〕 1219 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 210 线固阳至东河段公路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内交发〔 2023 〕 1056 号)文件批准。 施工图 设计及 预 算已由包头市交通运输局以《 包头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国道 210 线固阳至东河段公路工程两阶段 施工图 设计的批复》( 包交发〔 2023 〕 486 号 )文件批准。
招标人为包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补助资金及包头市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包头市固阳县金山镇西南梅令山村北侧约 1.2 公里处(起点桩号 K213+000 ),顺接国道 210 线白云鄂博至固阳段公路,经忽鸡沟、大庙、石拐新区,终点止于东河区壕赖沟村西北侧(终点桩号 K261+400 ),与国道 110 线 K665+260 处相接。主要控制点:固阳县、金山工业园、石拐区、明阳工业园、东河区。推荐路线全长 48.4 公里,其中,利用既有国 210 线二级公路改建 16.9 公里、新建 31.5 公里。全线设置长隧道 1601 米 /1 座;设置大庙、石拐新区、东河北共 3 处互通式立交。项目批复概算总投资约 34.93 亿元。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 80 公里 / 小时。整体式路基宽 25.5 米,分离式路基宽 2×12.75 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 -I 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 B02—2014 )执行。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监理设置二级监理机构,共划分为 3 个标段,具体工作内容和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标段编号
标段号
起讫桩号
里程( km )
主要 工作 内容
G2024JT014
GDZJ
K213+000-K261+400
48.4
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JTG G10-2016 )及合同文件的规定,设置 二 级监理机构,履行 总监办 职责,对标段范围内全部路基、路面、桥梁涵洞、 隧道、 排水防护、路线交叉 、 机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房建工程及附属设施、绿化、环保等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进行质量监理、安全监理、环保监理、费用监理、进度监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文件资料管理等。 同时承担全线范围内机电工程、 房建工程及附属设施 、 绿化、环保等工程 监理工程。
G2024JT016
GDZD-1
K213+000 - K244+700
31.7
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JTG G10-2016 )及合同文件的规定,设置 二 级监理机构,履行 驻地办 职责,对标段范围内全部路基、路面、桥梁涵洞、 隧道、 排水防护、路线交叉 、 交通安全设施等 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进行质量监理、安全监理、环保监理、费用监理、进度监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文件资料管理等。
G2024JT015
GDZD-2
K244+700 -K261+400
16.7
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JTG G10-2016 )及合同文件的规定,设置 二 级监理机构,履行 驻地办 职责,对标段范围内全部路基、路面、桥梁涵洞 道、 排水防护、路线交叉 、 交通安全设施 等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进行质量监理、安全监理、环保监理、费用监理、进度监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文件资料管理等。
2.3 本项目监理总服务期:
本项目监理总服务期为 60 个月,施工期监理 36 个月,缺陷责任 期 监理 24 个月。( 开标一览表填写 “1095 天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各标段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要求的资格条件:
GDZJ 标段
3 .1.1 资质要求:
( 1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证书;
( 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机电专项监理资质证书;
( 4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 中的公路工程企业名录。
3.1.2 主要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1 名(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在职人员):
( 1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2 )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 ;
( 3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由投标人出具的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承诺。
3.1.3 信誉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 1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在内蒙古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
( 2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5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GDZD-1 标段 、 GDZD- 2 标段
3 .1.1 资质要求:
( 1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 )投标人应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证书;
( 3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 中的公路工程企业名录。
3 .1.2 主要人员要求:
驻地监理 工程师 1 名:
( 1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2 )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 ;
( 3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由投标人出具的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承诺。
3 .1.3 信誉要求:
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 1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在内蒙古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
( 2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5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驻地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2 本次 施工监理 招标 GDZD- 1 标段、 GDZD- 2 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GD ZJ 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 所有单位 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 其中 联合体牵头人 应 承担 除机电工程监理的全部监理工作,联合体成员应仅承担机电工程监理工作 ,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3.5 每个投标人仅可对一个标段进行投标(递交投标文件),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至 2024 年 1 月 15 日(北京时间)登录包头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交易服务 - 下载中心 ” 栏目中《包头市建设工程 -- 投标人操作手册》 ” 。
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应按照《包头市建设工程 -- 投标人操作手册》要求投标。
4.2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首次使用包头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TPBidder/memberLogin?uri=/customframe4bid/login_TP ,网址下同)的潜在投标人应先行申请办理 CA 数字证书(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然后办理入库手续。 CA 数字证书及入库的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网址下同) “ 交易服务 - 办事指南 ” 栏目中的 “ 包头市建设工程企业主体库入库流程及所需资料 ” 。之后投标人需到交易中心三楼 “ 预留窗口 ” 或者到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CA 互认系统( /PSPFrame/infobasemis/casharelogin/index/cashareindex )自行激活绑定 CA 数字证书。入库手续投标人需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 包头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进行办理,具体登录流程为: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市场主体 - 建设工程 ” 。投标人如若还不清楚办理方法可依照: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 交易服务 - 下载中心 ” 栏目中的《包头市建设工程 -- 投标人诚信库入库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4.3 各潜在投标人在使用包头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7:00 )致电软件公司 查看完整信息 或 4009980000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将疑问函件的电子文件( word 版和带公章的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hjnmxm@163.com ,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2 月 2 日上午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扩展名为 .tBTTF )及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扩展名为 .BTTF )上传至包头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5.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 “ 包头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 ( /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完成解密、查看唱标、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投标人均须用制作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进行 “ 远程解密 ” 。由于投标人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失效或损坏等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视为无效投标。
5.4 逾期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6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包头市交通运输局网(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上发布。
7. 监督单位
监督部门:包头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包头市黄河大街 33 号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12328
联 系 人:张先生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包头市黄河大街 33 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20 号世纪兴源大厦 1007 室
联 系 人: 李先生 钱先生
传 真: 查看完整信息
邮 箱: hjnmxm@163.com
20 24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