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211线(K149+887-K153+548)段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2025-11-05
项目名称: 省道211线(K149+887-K153+548)段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包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采购标的物: 公路养护工程
项目地区:内蒙古 包头
1. 招标条件
省道 211 线 (K149+887-K153+548) 段公路养护工程(以下简称 “ 本项目 ” )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已由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以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包头市省道 211 线 K149+887-K153+548 段公路养护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批复》 (内交公路函 〔 2024 〕 1797 号)文件 批 准 。招标人为包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省道 211 线 (K149+887-K153+548) 段公路养护工程 ,具体概况如下:
本项目本次养护的段落为 S211 线 (K 1 49+887-K153+548) 起点位于 S211 与包兰铁路立交桥南,起点桩号 K149+887 ,终点止于 S315 线南约 0.8km 处,终点号 KK153+548 ,路线全长 3.661km 。 其中 K150+067-K1534548 段公路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为 60Km/h ,路线长度为 3.481km ,路基宽 15.0m ,路面宽 14.0m ,土路肩宽 0.50m ; K149+887-K150+067 段公路为三级公路,设计速度 40km/h ,路线长度为 0.180km ,路基宽 8.5m ,路面宽 7.0m ,土路肩宽 0.75m ; 2017 年在原宋昭公路基础上改扩建完成,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本次养护为旧路路面处治工程,维持原道路相关技术标准不变 , 不调整路线平纵面线型,纵断面维持原有公路纵面,主要对路面性能进行恢复,恢复标线等安全设施,以提高公路安全通行能力。
2.2 招标范围 及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招标共划分为 1 个标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号
起讫桩号
里程
(公里)
养护工作内容
(以施工图设计批复为准)
招标范围
计划投资(元)
SG
K149+887-K153+548
3.661
本次养护为旧路路面处治工程,维持原道路相关技术标准不变,不调整路线平纵面线型,纵断面维持原有公路纵面,主要对路面性能进行恢复,恢复标线等安全设施,以提高公路安全通行能力。
根据施工图设计及合同文件,承担标段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
7006994
2. 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025 年 3 月 30 日,计划交工日期: 2025 年 5 月 30 日。缺陷责任期: 12 个月。(系统开标一览表填写 “ 60 ”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
3.1.1 资质要求:
( 1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 )投标人 应具备下列 ①或②资质 :
①同时具备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及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② 具备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资质。
( 3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主要人员要求:
( 1 )项目经理 1 名:
①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一级建造师并注册在本单位;
③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④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2 )项目总工 1 名:
①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③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 信誉要求:
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 1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在内蒙古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
( 2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5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3 日 23:59: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网址: /epoint-sso/default/login )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 ( 不见面开标 ) ,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 : 4009980000 )。
4.2 投标人应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
4.3 其他说明
( 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在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中不对公告中资质、条件和能力等要求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 2 )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2 月 9 日上午 9 时 3 0 分。
5.3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详见操作手册)。
5.4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5 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地址: /BidOpening 。
5.6 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BidOpening )点击帮助手册。
6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包头市交通运输局网(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上发布。
7 . 监督单位
监督部门:包头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包头市黄河大街 33 号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12328
8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包头市黄河大街 33 号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20 号世纪兴源大厦 1007 室
联 系 人: 崔先生 钱先生
传 真: 查看完整信息
邮 箱: hjnmxm@163.com
20 24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