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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市政建设服务中心2025年职工食堂餐饮和炼油厂大桥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询价比选公告

  • 2025-11-11

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市市政建设服务中心2025年职工食堂餐饮和炼油厂大桥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询价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 SZ-FW-2025-006

招标公司: 呼和浩特市市政建设服务中心

采购标的物: 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大桥洪评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内蒙古 呼和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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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市政建设服务中心采用询价比选方式对 2025年职工食堂餐饮和炼油厂大桥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进行 比选 , 特公开邀请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 比选申请人 在 规定 时间内 参加比选 。

一、项目概述

1、项目 名称: 2025年职工食堂餐饮和炼油厂大桥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政府采购代理询价比选项目

2、 项目编号: SZ-FW-2025-006

3、 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市

4、 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5、 最高限价:

2025年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最高限价 (元): 8000 元 。

炼油厂大桥洪评服务项目 最高限价 (元): 8000 元 。

二、商务及技术需求

(一)商务需求

1. 比选申请人 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实施招标采购且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 。

2.近三年内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 的 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不得参加询价 比选 活动 以及被列入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企业不得参加询价 比选 活动 。

3.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信息子目录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不得参加询价 比选 活动 。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 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比选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6. 申请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重复参加本次 询价 比选活动。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8 .本次询价 比选 不接受联合体。

9. 202 3 年 1月1日至 2025年11 月 13日 , 完 成 过两项政府采购或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服务项目。

(二)技术需求

1.服务期:自采购代理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项目采购完成止 。

2.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市 。

3.服务内容: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编制采购需求及采购文件(包括编制询价报告、采购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等),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处理质疑投诉、后期资料归档、协调合同的签订以及配合做好上级部门监督检查、协助组织履约验收等工作。 为该项目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高质量、高效率采购代理服务。确保采购项目的合法性、公平性、公正性、规范性和真实性。

4.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 行业相关规范 及采购人服务需求 。

三、 比选流程

(一) 比选申请人 须知

1.资格证明材料要求:

( 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一份(包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 3) 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上相关信用情况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等 。以上查询应当提供自获取比选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查询记录截图 ;

( 4) 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比选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 5 )供应商提供 2024年经审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2. 比选申请人需提供 202 3 年 1月1日至 2025年11 月 13日期 间负责代理的 业绩项目 有效的代理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代理采购的业绩项目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可提供证明合同关系人及代理项目关键信息页)。

3.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 时间及 方式:

( 1 ) 递交比选 文件的 时间 : 2025年11月11日上午09 :00 时 至 2025年 11 月 14 日 下午 15 :00 时止 。

( 2 )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 方式:比选申请人按照询价比选公告要求编写 比选申请 文件( 附件 1 ),编写完成后将 比选申请文件 逐页打印并 加盖单位公章 ,逐页扫描 比选 文件( 最多不超过 50页 ),将 比选申请 文件制作为一个完整的 PDF文件(文件必须命名为:比选申请人全称),将PDF文件压缩为压缩包(命名为:比选申请人全称+ 2025年职工食堂餐饮和炼油厂大桥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政府采购 代理机构 + 比选申请文件 )并且加密(具体操作步骤:点击 PDF文件,点击鼠标右键,点击“添加到压缩文件”按钮(压缩文件选择ZIP格式),点击“设置密码”按钮,按步骤输入密码,点击“确定”即可),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在报名时间内将加密 的响应文件电子版发送至呼和浩特市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办公邮箱( szjsfw2021@163 .com )。

4. 比选申请 文件开启和解密:递交 比选申请 文件的比选申请人 需在评审当日( 2025年 11 月 14 日 下午 15:00时前 ) 携带授权委托书(如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到场,提供纸质版文件及解压密码组成的加盖公章封条密封好的资料包(详见附件 4、5,样式仅供参考)至 呼和浩特市市政建设服务中心 ( 锡林南路 23号 ) 7楼开标室相关工作人员手中,完成签到后即可离场 ,逾期不再受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评审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并应询价小组要求进行必要的澄清。

5.纸质版比选申请文件装订要求

纸质版比选申请 文件必须牢固装订成册,采用胶装的方式牢固装订 , 禁止活页和没有编排页码的比选申请文件。装订成册指装订好的比选申请文件应是 A4幅宽侧装订,并不能在没有任何损坏情况下或用简单的方法将其中部分页取出或插入,各种活页夹、文件夹或打孔或插入式装订均不认为是牢固装订,对未经牢固装订的比选申请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其责任由 比选申请人 承担 。

6.纸质版比选文件份数

比选申请 人须递交纸质版 比选申请 文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纸质版比选申请文件需与递交加密版的电子比选申请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后果由比选申请人承担。

7.密封要求

比选申请 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分开包装,正本单独密封、所有副本统一密封 , 电子版比选申请文件解密密码单独密封,共密封三包;密封格式详见附件 4、5( 样式仅供参考 )。

8.比选申请文件签字、盖章要求

报价函 、授权委托书、 比选申请 文件修改处及 比选需求中 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由 比选申请 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询问和质疑

询价比选公告期 3日, 比选申请人 对公告内容有疑问的,电话询问采购人。如 比选申请人 对公告内容有质疑,在公告期内将质疑函以书面形式 (附件2)发送至采购人邮箱并电话告知采购人,采购 人 自收到书面文件后, 1个工作日内核实回复。

(三)其它

1、比选申请人按照包段分别 报价 , 两个 包段报价和总报价均 不得超过 公告中 最高 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 视为比选申请人放弃参评 。

2、 在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有权在以下特定情况下终止或解除合同

(1)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调整等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项目取消、停建、缓建、建设规模或内容发生重大变化;

(2)成交 比选申请人 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约定义务,严重影响项目进展。

3、 如因比选申请人的原因出现文件无法解密,纸质版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不符等情形,视为比选申请人放弃比选,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4、 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内工建协【 2022】34号文件规定的计费标准下浮20% 计算,比选申请人分项和总价报价均不得超出公告中所列最高限价,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5、本比选公告中附件6为中选后与比选单位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书,比选申请人制作比选申请文件时无需将此附件作为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中选原则

本项目遵循最低价中选的原则。 符合性审查通过的 比选申请人, 如若总价相同,则由网上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间在先者中选 , 如若总价报价和网上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间相同,则询比价小组现场通知相关比选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再次进行报价,直至比选出最低价的比选申请人,最终按照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名并依序推荐中选候选人。

询价比选结果公示期 1日,公示期内若 比选申请人 对评审程序和结果投诉,以书面形式(附件 3)向市政建设服务中心纪检监督部门反映并电话告知,纪检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书面文件之日起3日内核实回复。

五、联系方式

询价比选人:呼和浩特市市政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人: 荣 洁 ;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监督 员 : 王润成; 电话 : 查看完整信息

2025年 11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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