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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建筑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厂房及配套附属设施公开招租(鄂尔多斯市振鹏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2025-11-14

项目名称: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建筑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厂房及配套附属设施公开招租(鄂尔多斯市振鹏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N0109FCZZ2517247

招标公司: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建筑垃圾综合处理中心

采购标的物: 厂房及配套附属设施

项目地区:内蒙古 鄂尔多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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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11-17 09:00:0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5-11-21 17:30:00

开标时间:2025-11-17 09:00:00

项目名称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建筑垃圾综合处理中心项目厂房及配套附属设施公开招租(鄂尔多斯市振鹏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N0109FCZZ2517247

挂牌起始日期 2025-11-17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5-11-21 17:3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延期。

资产概况

东胜区建筑垃圾综合处理中心项目厂房及配套附属设施公开招租

(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枳机塔村建筑垃圾综合处理中心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厂房 所在层数 1

租赁面积约(㎡) 12303.02 租赁期限 3年

租金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一年一付 租金递增方式 无

装修期限 无 承租押金 50000元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闲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否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交通便利

其他情况 无

评估情况 评估价 以评估报告为准

评估基准日 2025-07-04

评估机构 内蒙古中镕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租金底价(元/年) 493306.8元/年 (含税价)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鄂尔多斯市振鹏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鄂尔多斯市振鹏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本次出租标的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枳机塔村建筑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出租房产包括物料储备间、水稳拌合站、2号生产厂房、二分之一储料区域、库房,租赁面积共计12303.02㎡。

2、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联系人:白蓉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 本次招租房产租金底价为含税价,房屋出租后出租方开具税率为5%的增值税发票。

4、承租方承租后,仅可用于普通货物仓储、物流周转、安装储能设施等合法经营用途,禁止用于危化品存储、废品回收加工、喷漆等污染作业等违规违法经营。承租方不得经营可能产生污染的各种作坊、危、化工类相关产业,不得经营国家、地方政府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项目,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

5、出租仓储用房无不动产权登记证,承租方需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的阻碍或风险,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者拒付租金或者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

6、本次出租仅为仓储用房本身,内部设施、设备及堆放物不在本次招租范围之内。

7、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租金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8、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9、各意向承租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各意向承租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根据公告约定需要资格审核的,需要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项目报价),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一次性付清

承租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现场交接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 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 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 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双方应于竞价成交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最终承租方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首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首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首年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租金按年结算,除首年租金外剩余年度租金由出租方、承租方自行结算,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租期到期前2个月由承租方直接支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以后年度以此类推。

3、《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需将租赁押金交纳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出租方在收到首年租金、承租押金后10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资产移交。承租押金在《租赁合同》履约期满后或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时,如承租方全面履行了租赁合同约定,则出租方予以退还;如承租方未能履行《租赁合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方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承租押金。

4、 对承租房屋的使用(经营)要求:承租方应按照房屋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 承租房屋的维修要求: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房屋的修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及责任。

6、 承租房屋的改善要求: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设施,如需改变该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该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时,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由承租方承担。

7、 转租的要求:不允许将标的分租或转租。

8、税费的负担:房屋交付日之前产生的水、电、燃气、供暖、卫生等一切税费均由出租方承担,房屋交付日后所产生的除房产税、土地税外一切其他税、费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 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10、 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1、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 )的 《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 、 《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 《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 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公告期内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5-11-17 09:00:00 至 2025-11-21 17:30:00

报名手续 详见附件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150000.00元,截止时间2025-11-21 17:3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出租方和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a、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b、被确定为承租方后 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租金、押金及交易服务费的; c、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d、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e、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

若竞租成功,无以上违约行为,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首年租金的等额部分;若竞租不成功,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意向承租方。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5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5-11-17 09:00:00-2025-11-24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

(秒) 180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附件下载

受让申请书.doc

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适用于企业国有资产出租).docx

授权委托书.docx

出租明细表.pdf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李女士

咨询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咨询时间 项目挂牌期间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技术支持 李经理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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