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记录仪及管理系统项目询(比)价公告
- 2025-12-12
项目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记录仪及管理系统项目询(比)价公告
招标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采购标的物: 执法记录仪
项目地区: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以 询(比)价 采购方式进行以下项目的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报价文件。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包号
项目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元)
1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记录仪
及管理系统项目
1
详见附件1
502000
502000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资格条件和相应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在报价时需提供以下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上一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近期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缴纳社保的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报价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2。
(二)报价书编制
1.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书(格式见附件3)纸质文件需密封提交,密封袋注明项目名称与供应商名称,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2.供应商在制作报价书时,需提供完整报价明细以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等内容。报价书的总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否则,报价无效。
3.供应商提供的文件或其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
4.报价书在其重要内容方面须有签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则须附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报价书应提供1份正本、1份副本,共一式2份。
三、相关要求
1.报价文件递交以收到文件为准,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12:00(报价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
2.文件邮寄、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技术开发区陶利西街)108室。
3.逾期或外观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4.联系人:乔杉,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邮编:010010。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记录仪及管理 系统项目需求 目录
2.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3.询(比)价采购供应商报价书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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