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工民建公司二分公司轨梁厂1#线热轮廓仪,永磁电机改造等土建零星基础施工项目材料询比采购公告
- 2026-03-20
项目名称: 包钢工民建公司二分公司轨梁厂1#线热轮廓仪,永磁电机改造等土建零星基础施工项目材料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XBCG202603190010
招标公司: 包钢集团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内蒙古 包头
包钢工民建公司二分公司轨梁厂 1#线热轮廓仪、永磁电机改造等土建零星基础施工项目材料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3-19 16:06:05 11次阅读
第一章 采购公告(邀请书)
1.采购条件和方式
1.1采购条件
包钢工民建公司二分公司轨梁厂 1#线热轮廓仪、永磁电机改造等土建零星基础施工项目材料采购询比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批准,现对该项目实施询比采购活动,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项目编号为 XBCG202603190010
采购方式:询比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的彩涂卷 0.4*1000mm 材料用于轨梁厂 1# 线热轮廓仪、永磁电机改造等土建零星基础施工项目,大概数量为 0.5 吨。玻璃钢采光带 1m*0.9m*0.5mm 用于轨梁厂 1# 线热轮廓仪、永磁电机改造等土建零星基础施工项目
2.2采购内容及范围
项目的彩涂卷 0.4*1000mm 材料用于轨梁厂 1# 线热轮廓仪、永磁电机改造等土建零星基础施工项目,大概数量为 0.5 吨。玻璃钢采光带 1m*0.9m*0.5mm 用于轨梁厂 1# 线热轮廓仪、永磁电机改造等土建零星基础施工项目
2.3标段介绍
标段编号: XBCG202603190010-0001
标段名称: 包钢工民建公司二分公司轨梁厂 1#线热轮廓仪、永磁电机改造等土建零星基础施工项目材料询比采购
交货期: 合同签订20日内
付款方式: 钢融通、云信、易信、银行承兑汇票、现金等付款方式
付款形式: 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二个月内进行付款
最高限价(元/ 含税,税率为13% ) 20495.0000
响应担保金(元): 不需要缴纳
项目实施地点: 包钢厂区
备注: /
其他相关要求: 无
标段明细资料:
序号
物料名称
物料规格型号
物料材质
品牌/制造商
最高限价(单价)(元,人民币(CNY)/含税)
预估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玻璃钢采光带
1m*0.9m*0.5mm
玻璃纤维增强聚酯
22
835
块
2
彩涂卷
0.4mm*1000mm
不锈钢
4250
0.5
吨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
3.2资质要求:
无
3.3业绩要求:
无
3.4本次采购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否 。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6-03-20 00:00 至 2026-03-25 00:00
4.2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通过系统支付平台技术服务费,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采购文件的下载。
5.平台技术服务费
5.1.缴费标准: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响应供应商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本项目300元/每标段(包)/次。
5.2缴费方式:通过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缴费系统进行支付。
5.3平台技术服务费是为保障正常使用平台功能的基础性服务费用,服务一经启用费用不予退还。
6.响应担保金
6.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响应担保金应从供应商账户转出。
6.2供应商选择无条件电子保函方式缴纳响应担保金的,可通过保函平台的银行或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申请电子保函缴纳,在成功出函后,供应商可以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进行报价,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电子保函业务操作手册。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询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6-03-25 10:00 (北京时间)。
7.2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将加密版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智慧平台,未加密的响应文件平台将不予接收。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帮助中心-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7.3投标人需在投标前完成办理CA数字证书(简称CA),具体操作见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供应商CA办理指引手册》,CA办理业务咨询、技术支持服务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若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7.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纸质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未加密的响应文件均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等媒介发布 。
9.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方式 资格后审 ,开标后由评审小组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0.澄清或异议
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可能存在遗漏、含义不清等疑问需要采购人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可在该项目的采购文件下载界面进行澄清提出。
澄清接收电话详见11联系方式中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电话。
潜在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提出异议,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异议要求。
异议受理电话:查看完整信息/2669623
监督单位: 生产建设部
监督单位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包钢集团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白云路99号
联 系 人: 邸婧杰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白瑞华 联系电话: 2668983
业务部长: 武志国 联系电话: 2668986
客服热线电话: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