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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职工餐厅项目综合磋商公告

  • 2026-03-20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职工餐厅项目综合磋商公告

招标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

采购标的物: 职工餐厅项目

项目地区:内蒙古 锡林郭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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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职工餐厅项目综合磋商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职工餐厅项目 (项目编号: RCZB-2026-0120 )是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采购项目。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综合磋商 活动,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职工餐厅坐落于二连浩特市前进路北 1227号,总建筑面积为581㎡, 目前处于维修改造阶段;市局临时办公场所位于二连浩特市新华大街东 232号 (预计 10月份搬回 原地址 ), 总建筑面积为 587㎡ 。 就餐人数约为 100人,提供早餐、中餐、晚餐(异地单身职工)及接待餐服务,开展食堂管理制度建设、食品安全、卫生防疫、人员管理等工作。

(二)采购资金预算: 63.16 万元 ,超过采购资金预算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三)本项目不分包。

(四)服务期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五)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 “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供应商必须符合的条件

供应商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 综合磋商 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报价。

(二)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无。

( 五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和“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三、综合 磋商 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可自 202 6 年 3 月 20 日至 202 6 年 3 月 27 日,携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授权书,到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惠民街旺第嘉华27号楼1308室,免费领取采购文件 ,也可通过邮箱(2673734863@qq.com)获取(须填写附件一的表格并加盖公章) 。

四、综合 磋商 响应文件的提交

本项目提交 综合磋商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 6 年 3 月 30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应于当日 14 时 00 分至 14 时 30 分(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惠民街旺第嘉华 27号楼1308室。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新华大街东 232号

联 系 人: 任辉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惠民街旺第嘉华 27号楼1308室

联 系 人:吴倩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邮 箱: 2673734863@qq.com

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

202 6 年 3 月 20 日

附件一

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填 表 日期 : 年 月 日

供应商 基本信息

供应商名称

投标 标段

法定代表人

及 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代表

及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邮 箱

我公司承诺:

本次获取采购文件所提供的材料、信息均真实可靠,如有不符,我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注 :请认真填写以上信息 并 确保信息完整无误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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