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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低质低效造林补助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 2026-03-20

项目名称: 2022年低质低效造林补助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招标公司: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国营新华林场

采购标的物: 乔木低质低效造林补助项目低质低效林补造

项目地区:内蒙古 巴彦淖尔

免费查看原文

开标时间:1970-10-24 10:24:00

一、 项目概况

1. 低质低效林补造(7734亩)哈达分场:1809亩,造林树种为乔木(小美旱、沙枣),采用株行距3×3米的定植模式,补植密度74株/亩。新胜分场:1380亩,造林树种为乔木混交林(小美旱、沙枣、胡杨、细穗柽柳),株行距3×3米,补植密度74株/亩,混交方式采用行间混交。民乐作业区:4545亩,造林树种为乔木(沙枣),株行距3×3米,补植密度74株/亩。2. 灌木造林补植(1000亩)实施区域:哈达分场,造林树种为灌木(紫穗槐、柠条锦鸡儿),采用1米×4米的造林模式,补植密度167株/亩。(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 2022 年低质低效造林补助项目 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工程量清单(草案)

6.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7.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 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 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 查看完整信息 @163.com

邮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河套大街与丰河路十字路口向北 30米(三楼)

邮编: 015000( 请在信封上注明 “招标文件意见反馈” )

4.反馈截止时间: (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

六、公示期

202 6 年 3 月 20 日至 2026 年 3 月 23 日

公示截止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节假日后第 1个工作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刘宇波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查看完整信息 @163.com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河套大街与丰河路十字路口向北 30米(三楼)

招 标 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国营新华林场

联 系 人:葛文斌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上发布。

十、 发布机构和时间

发布机构: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 202 6 年 3 月 20 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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