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包线孤山站等5站,丰镇-堡子湾,新安庄-红砂坝接触网锚板拉线基础大修择优选择施工单位采购公告采购公告
- 2026-03-20
项目名称: 京包线孤山站等5站,丰镇-堡子湾,新安庄-红砂坝接触网锚板拉线基础大修择优选择施工单位采购公告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HGD-SG-2026-07
招标公司: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
采购标的物: 接触网锚板拉线基础大修、接触网锚板式拉线基础、线路设备大修项目
项目地区:内蒙古 呼和浩特
京包线孤山站等 5 站、丰镇 - 堡子湾、新安庄 - 红砂坝接触网锚板拉线基础大修
择优选择施工单位采购公告
(公告编号: HGD-SG-2026-07 )
1. 立项依据
根据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6 年技术改造、大修第一批预计划》(呼铁计函〔 2025 〕 462 号)、《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2026 年技术改造、大修第二批预计划》(呼铁计函〔 2026 〕 21 号) ,本项目 执行单位 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 供电段,项目资金来自 202 6 年集团公司大修。经充分调研和集体决策后,按照《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统计部关于锡二线阿巴嘎旗站给水管网大修等六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计大修函〔 2025 〕 47 号)、《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线路设备大修项目(第一批)等 7 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呼铁计函〔 2025 〕 541 号)及《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概(预)算批准单》(呼概预算审〔 202 6 〕 1 42 、 143 号),项目已具备建设条件, 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 施工单位 。
2. 工程 概况
2.1 项目名称:京包线孤山站等 5 站、丰镇 - 堡子湾、新安庄 - 红砂坝接触网锚板拉线基础大修。
2.2 项目 概况 、建设地点 和 规模 、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 :
2.2.1 项目 概况 : 京包线接触网锚板拉线 2009 年投运以来已运行 1 6 年之久,锚板式拉线基础由于锚板及拉环埋设在土壤中,在长期浸没在水中或长期处于湿润环境时,易出现土壤松软、拉环锈蚀等现象,在下锚张力作用下,易造成下锚拉环拔出或断裂,导致下锚支柱断裂,发生行车安全事故。因此,锚板式拉线基础受周围土壤地形及外部环境影响大,受力稳定性差,是接触网安全运行的薄弱环节。根据国铁集团工电部《关于开展普速铁路接触网支柱及支柱基础排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速铁路锚板式拉线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接触网设备安全运行,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锚板式拉线基础进行整治更换。本项目对管内京包线 155 处接触网锚板拉线基础大修,既有锚板式拉线基础改为混凝土浇筑基础。
2.2.2 建设地点和规模 :
京包线孤山站、堡子湾站、丰镇站、土贵乌拉站、苏集站、红砂坝 - 土贵乌拉区间、集宁机务折返段共计 120 处接触网锚板拉线基础,丰镇 - 堡子湾、新安庄(含) - 红砂坝(含)共计 35 处锚板式拉线基础,合计 155 处接触网锚板拉线基础大修,既有锚板式拉线基础改为混凝土浇筑基础。
2 .2.3 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
本次大修的接触网锚板式拉线基础共 155 处,其中孤山站 7 处、堡子湾站 5 处、丰镇站 3 1 处 、土贵乌拉站 1 0 处 、苏集站 1 2 处 、红砂坝 - 土贵乌拉区间 4 4 处 、集宁机务折返段 1 1 处 、丰镇 - 堡子湾 9 处、新安庄站 1 0 处 、新安庄 - 红砂坝区间 1 处、红砂坝站 1 5 处 。拉线基础采用现浇混凝土拉线基础。根据新建基础拉线角度设置 “小角度拉线基础”和“大角度拉线基础”两种方案;根据地下水位情况采用“一般拉线基础改造方案”和“高地下水位拉线基础方案” 两种方案。具体工程内容和数量详见施工图文件(附件 3 )。
本次施工所需材料由申请单位采购,采购的材料符合相应标准,提供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经报验合格方可上线使用。
2.3 工程 批准 (概)预算:
孤山站等 5 站接触网锚板拉线基础大修批准预算 142.8483 万元 (大写:壹佰肆拾贰万捌仟肆佰捌拾叁元整),京包线丰镇 - 堡子湾、新安庄 - 红砂坝接触网锚板拉线基础大修批准预算 52.0775 万元 (大写:伍拾贰万零柒佰柒拾伍元整), 本项目合计批准预算 194.9258 万元 (大写:壹佰玖拾肆万玖仟贰佰伍拾捌元整)。
2.4 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 026 年 1 0 月 31 日前 完成施工,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2.5 质量目标: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 100% ,竣工验收按照相关规定标准办理。
2.6 安全目标:杜绝行车及人身安全事故。施工过程中违反相关文件规定 , 执行以下规定:
① 安排不具备上岗资格的作业人员参与作业的,立即停工,直至安排符合上岗资格的作业人员,并按人数算,每人扣 500 元。
② 凡发生不听从指挥且劝说无效的违章作业,招标单位现场负责人和段盯控人员立即下整改通知书,每次扣 3000 元。
③ 凡发生集团公司及以上部门检查发现严重违章事件,并下发安全整改通知书,并立即停工,直至整改完毕后再开工,每次扣 5000 元。
④ 凡发生因施工质量引起的设备责任故障,每件扣 1 万元。
⑤ 凡发生行车责任事故,一般 D 类每件扣 2 万元,一般 C 类每件扣 3 万元。
3. 对 实施单位 的资格要求
3.1 实施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具备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3.2 实施单位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近 3 年内具有至少 2 项及以上铁路电气化专业营业线施工业绩。
3. 3 实施单位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 4 实施单位 须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3.5 实施单位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被责令停业的;
( 2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3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4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
(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议价。
3.6 实施单位 不能为联合体。
3.7 实施单位 近三年在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期间内,对纳入国家铁路局 “ 黑名单 ” 管理的单位,不接受其 报名 。
3.8 实施单位 及其法人近三年内无 “ 行贿犯罪 ” 记录。
3.9 实施单位 近三年内 ,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10 未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施工要求
4.1 本次工程采用营业线施工,招标单位不承担申请单位周六、周日、法定假日及集团公司取消施工天窗的人员误工费用,申请单位承担误工费用。申请单位自行安排施工人员、车辆、工机具及人员食宿。申请单位需给招标单位配合施工、验收人员提供必要交通工具和食宿条件。申请单位应根据招标单位规定的天窗时间、工期安排作业所需的人员、车辆、机具等,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4.2 申请单位负责 结合设计文件 对既有接触网参数进行测量,并根据测量结果安装 、 调整参数。
4.3 申请单位施工负责人提前到现场核实设备现状,对每一个天窗点的作业工作量掌握清楚,做好工作安排。按照作业地点,组织人员提前将作业所需材料、工器具等运至规定的通道门外。
5. 质量安全要求
5.1 申请单位应建立施工质量管控机制,严把施工质量 ; 做好作业人员 安全 培训,安排具备上岗资格的人员 进行 作业 ,营业线施工人员应经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
5.2 招标单位按照相关标准组织验收, 竣工后的接触网拉线基础及接触网技术参数、运行质量需符合《普速铁路接触网运行维修规则》、施工图、设计技术通知单等相关规定要求。
5.3 工程验收采用随工验收和区段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天窗内验收合格率应达到 100% 。验收不合格,申请单位应在天窗内完成整治,杜绝行车 、 人身安全事故发生。因验收不合格导致天窗延时,比照集团公司相关文件对申请单位进行扣罚。
6. 申请报名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 / 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于 202 6 年 3 月 26 日 9 :00 时前向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递交纸质报名表报名或通过邮箱 277295983@qq.com 报名(报名表见附件 1 ),并递正式交纸质申请文件,申请文件需封装良好,现场递交以实际送达时间为准,通过快递递交以邮件寄出时间为准;电子版申请文件随纸质申请文件邮寄至指定地点或在申请文件资格审查完毕后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未成功报名或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均不予受理 。
7. 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7.1 申请函。
7.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7.3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7.4 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复印件 。
7.5 近 3 年内具有至少 2 项及以上铁路电气化专业营业线施工业绩。(附合同复印件或成交通知书)
7.6 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表 , 拟投入的主要工具 、 装备清单表。
7.7 响应采购项目相关要求的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本本公告第 2 .3 、 2 .4 条所列要求进行响应回复)
7.8 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近 3 年内审计报告,当年新成立的公司或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还未审计完成的,需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7.9 申请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7.10 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 “ 中国裁判文书网 ” 对本单位 诉讼及仲裁情况 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及无行贿犯罪书面承诺,承诺书内要明确违约责任。
7.11 申请单位提供在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的承诺书。
7.12 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 “ 信用中国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涉及诉讼或失信行为、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等信息 查询结果 。
7.13 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国家铁路局官网失信行为 “ 黑名单 ” 查询结果。
7.14 申请承诺书 。 (见附件 2 )
8. 申请文件书写要求(未按要求制作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8.1 申请文件要求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正本必须为彩印)。在文件右上角注明 “正本”、“副本”字样。
8.2 申请单位可根据项目特点自行编制其他文件,作为申请文件的附件,但必须同申请文件一同胶粘成册。
8.3 申请文件须用墨水书写或打印,胶粘成册(拉杆夹、订书机装订或出现任何活页者视为无效报价文件);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投标全权代表签字;图文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8.4 申请文件正副本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9. 确定成交候选人
只有 1 个申请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直接确定成交候选人,并发布成交候选人公示;有 2 个及以上申请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竞争性谈判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通过二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实施单位。
10. 成交候选人公示
在国铁采购平台该项目下,按排名顺序公示成交候选人(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1 个工作日)。
11. 投诉处理
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申请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可向内部监管部门投诉。项目管理机构按内部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结果处置。
12. 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科尔沁北路 38 号呼和浩特供电段
邮 编: 010050
联 系 人: 安工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监督部门: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纪委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科尔沁北路 38 号呼和浩特供电段
邮 编: 010050
附件: 1. 报名表
2. 申请承诺书
3 . 施工图文件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供电段
2025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