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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公司-鸿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智联项目专线的采购-询价公告

  • 2026-05-07

项目名称: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公司-鸿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智联项目专线的采购-询价公告

招标公司: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数据专线智联项目专线

项目地区:内蒙古 乌兰察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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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公司 -鸿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智联项目专线的采购-询价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公司 - 鸿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智联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公司-鸿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智联项目数据专线采购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公司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服务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服务内容:

本项目为客户 监控设备 提供 数据专线传输服务 , 保障客户监控画面 7*24 小时不间断稳定传输,具体服务内容为:

( 1 )互联网专线服务期限:合同中约定。

( 2 )同一互联网专线相同故障重复发生次数≤ 4 次 / 年。

( 3 )同一互联网专线年业务中断历时≤ 24 小时。

( 4 )业务中断后业务恢复时限:≤ 6 小时

( 5 )如因中选人计划检修,需中断通道服务,需提前 7 个工作日告知招标方,经招标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检修。

( 6 )服务质量:要求能提供 7 × 24 小时“一站式”服务,应答人业务受理、技术咨询、工程协调实施、故障申告和故障处理全部在客服中心采用统一受理、公司内部统一处理、统一回复的方式一站完成。

( 7 )互联网专线集团用户至网内热点网站的 Ping 网络时延≤ 50ms

( 8 )互联网专线集团用户至网内热点网站的网络丢包率:在正常带宽负荷下(负荷小于 70 %)≤ 1% 。

2.2 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

2.3 服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察哈尔右翼后旗、丰镇市、兴和县、化德县。

2.4 质保期: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验收合格后双方将签署验收证书。

2.5 采购预算: 不含税预算 13761.47 元,税率 9 % ,含税预算 15000 元, 询价单见附件 1 。

2.6 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2.7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数量为 1 个,成交份额 100%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

3.2 应答人应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下列证明材料具备其一即可:

( 1 )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

( 2 )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

( 3 )近三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 4 )税务局出具的有效证明

( 5 )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3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

(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 3 年 3 月 1 日起)有骗取中标 / 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 21 年 3 月 1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 1 年 3 月 1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 ;

( 9 )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或被中国铁塔内蒙古分公司列为内蒙古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 10 )经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公示或经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黑名单管理系统查询,被列入同类产品 / 服务(或全品类)的“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且处于处罚有效期的,限制区域为全国或内蒙古范围的;或应答人被两个及以上省份列入同类产品 / 服务“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且处于处罚有效期的;

( 11 )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 12 )应答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 13 )自公告发出前一个月至开标日(应答日),应答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 / 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 / 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 14 )采购人对应答人在互联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发现应答人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应答人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信息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 15 )应答人不得出现与其他应答人“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的情况(适用于在电子采购平台实施采购的项目);

( 1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供应商递交应答文件后,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确定最终供应商。

5. 询价文件的获取

5.1 询价文件获取时间 : 【 202 6 年 5 月 8 日 8: 30 至 202 6 年 5 月 11 日 17: 30 】(北京时间,下同)。

5.2 询价文件获取方式 : 通过电子邮件获取,供应商将以下材料发送至 “ gaoyuan6@chinatowercom.cn”。

( 1 )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 2 )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5.3 询价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

6. 应答文件的递交

6.1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 202 6 年 5 月 11 日 17 时 3 0 分】。

6.2 应答文件递交方式 :密封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盖章原件。

6.3 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水语山城 51 号楼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部。

6.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邀请应答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6.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 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7. 询价时间和地点

应答文件开启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应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应答人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同时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 /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工业区解放路 135 号

联 系 人: 李杰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lijie8 @chinatowercom.cn

异议接受邮箱: zhaomj@chinatowercom.cn

日期: 202 6 年 5 月 7 日

附件 1 :询价表

竞价方:

询价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公司

项目名称

税率

数量

单位

限价(含税)

总价(不含税)

总价(含税)

数据专线

9%

1

15000

合计

联系人:

询价日期:

竞价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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