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乌海东至黄白茨贯通线大修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公告BGDLX-SG2026-14
- 2026-05-07
项目名称: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乌海东至黄白茨贯通线大修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公告BGDLX-SG2026-14
招标公司: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
采购标的物: 大修项目
项目地区:内蒙古 包头
乌海东至黄白茨贯通线大修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公告
(公告编号: BGDLX- SG 202 6 - 14 )
1. 立项依据
本项目 根据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姑家堡站信号设备大修等 15 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呼铁计函〔 2026 〕 68 号) , 其中乌海东至黄白茨贯通线大修项目 已立项 。 建设资金来自 集团 公司大修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批准,并已出具《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概(预)算批准单》(呼概预算审〔 202 6 〕 294 号),项目已具备建设条件。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施工单位。
2. 工程概况
2.1 项目简况、建设地点、规模:
项目简况:乌海东至黄白茨贯通线大修。
建设地点:乌海东至黄白茨贯通线。
建设规模:按照乌海东至黄白茨贯通线大修设计施工图进行施工。
2.2 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
( 1 )更换电杆 159 根,更换架空绝缘导线 12.2km ,改造为电缆线路 6km ,配备电路线路故障定位系统 1 套。拆除废弃电杆及架空导线 等 。
( 2 )以上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设备、材料、安装、拆除等均由施工单位提供负责。
( 3 )工程内容均以设计图纸工程量经预算审批后为准,设计图纸联系包头供电段项目管理 人员。
施工中应遵照《国铁集团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并与其他有关专业密切配合。
2 . 3 工程投资: 310.9519 万元。
2 . 4 计划工期:总工期 120 天。
2 . 5 质量目标:严格按施工图纸施工,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 100% ,竣工按铁路工程相关验收标准。
2 . 6 安全目标:杜绝人身安全、行车安全事故。
3. 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实施单位须具备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申请单位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3.3 申请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 申请单位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9% 。
3.6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申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单位在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和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7 申请单位近三年在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期间内,对纳入国家铁路局 “ 黑名单 ” 管理的单位,不接受其投标。
3.8 实施单位需具备提报营业线施工计划的能力,并附主要证明。
3. 9 申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与本项目设计单位无行政隶属关系,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3.9 实施单位需具备提报营业线施工计划的能力,并附主要证明。
3. 11 未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申请文件递交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 请于 202 6 年 5 月 1 1 日 18 :00 前通过网易 163 邮箱 (btgdd_dljsk@163.com) 成功报名 (报名表见附件 1 ),并向招标人(包头供电段)递交正式纸质申请文件(书写制作请见第 6 条)。
未成功发送邮件和逾期未送达正式纸质申请文件至指定地点均按报名不成功处理。
5. 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5.1 申请函。
5.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5.3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5.4 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5 申请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5.6 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 “ 中国裁判文书网 ” 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截图及承诺。
5.7 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 “ 信用中国 ” 、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网页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5.8 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 “ 国家铁路局网站 ” 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 “ 黑名单 ” 结果截图及承诺。
5.9 响应采购项目相关要求的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公告第 2 、 3 条所列要求进行响应回复)。
5.10 近三年类似铁路项目业绩 (以签订的合同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5.11 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设备表(包含人员相应的证明材料)。该项目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需为申请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并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5.12 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近两年内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5.13 施工方案(主要为施工安排,工期、质量、安全目标及保证措施等)。
5.14 申请承诺书(见附件 2 )。
6. 申请文件书写要求 (未按要求制作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 1 )申请文件要求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正本必须为彩印)。在文件右上角注明 “ 正本 ” 、 “ 副本 ” 字样。
( 2 )申请单位可根据项目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申请文件的附件,但必须同申请文件一同胶粘成册。
( 3 )申请文件须用墨水书写或打印,胶粘成册(拉杆夹、订书机装订或出现任何活页者视为无效报价文件);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投标全权代表签字;图文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
( 4 )申请文件正副本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7. 确定成交候选人。
7.1 只有 1 个申请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直接确定成交候选人,并发布成交候选人公示。
7.2 有 2 个及以上申请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竞争性谈判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通过二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实施单位。
8. 成交候选人公示。 在国铁采购平台该项目下,按排名顺序公示成交候选人。
9. 投诉处理。 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申请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可向内部监管部门投诉。项目管理机构按内部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结果处置。
10. 合同签订。 在成交候选人公示且投诉处理结束后,按排名与成交候选人进行合同洽商,原则上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单位,并签订合同协议书。
11. 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
地 址:包头市东河区站北路小道口供电段综合楼
邮 编: 014040
联 系 人: 穆松林
监督部门: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纪委
地 址:包头市东河区站北路小道口供电段综合楼
邮 编: 014040
包头供电段
202 6 年 5 月 7 日
附件 1 报名表
投标单位:(公章) 日期 :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开户行名称及账号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电子邮箱
投标项目编号
及标段号
乌海东至黄白茨贯通线大修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公告
公告编号: BGDLX-SG2026-14
附件 2
申请承诺书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
我单位申请参加乌海东至黄白茨贯通线大修择优选择施工单位项目(公告编号: BGDLX-SG202 6 - 14 )事宜,现对该项目作出以下承诺:
1. 我单位郑重承诺同意合同约定付款方式进行付款。
2. 我单位郑重承诺按照包头供电段公告或合同约定的项目期限日期,按期完成,绝不恶意拖延。
3. 我单位郑重承诺按照包头供电段公告或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完成项目任务。
4. 我单位郑重承诺如发生未按照项目技术指标完成施工工作、未按照成交通知书签订日期内签订合同,均按照自愿放弃该项目处理。
申请单位: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