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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二冶集团内蒙古分公司二冶·如意境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建筑材料倒运机械租赁招标

  • 2026-05-07

项目名称: 中国二冶集团内蒙古分公司二冶·如意境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建筑材料倒运机械租赁招标

招标公司: 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机械设备租赁汽车起重机随车吊

项目地区:内蒙古 呼和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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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二冶集团内蒙古分公司二冶 ·如意境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建筑材料倒运机械租赁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国 二 冶 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 二 冶 ”)采购需求,制定本次 二冶 ·如意境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机械设备租赁 招标文件。中国 二 冶 集团二冶 ·如意境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机械设备租赁招标 (招标编号: EYNMG-JXZB-202 6 - 04-01 )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组织公开招标。

2、项目简要说明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1 招标主体:本次招 标由中国 二 冶组织 招标 ,招标结果适用于中国 二 冶 内蒙古分公司 二冶 ·如意境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项目 。

2.1.2项目概况:本工程为二类居住用地,建设用地面积为50952.334㎡(76.43亩),总建筑面积为142235.61㎡,包括12栋高层住宅、2栋配套用房。本小区绿地面积17864.26㎡,绿地率为35.06%。

2.1. 3 招标 内容: 8吨 随车吊、 6米 货运平板车、 25吨 汽车起重机

2.1.3.1工作清单:

序号

工程名称

暂估工程量

单位

工作内容

1

建筑材料倒运

2

包含但不限于: 1.现场建筑材料 装车 、倒运、 卸车 等全部工作内容。 2.施工内容涵盖了执行过程中所需的机械设备,这些设备包括但不限于 随车吊 、 货运平板车 、 汽车起重机 等。

2.1.3.2所需机械设备清单:

序号

机械 设备名称

数量 ( 台 )

规格型号

租赁周期 (月/台班)

工程用途

租赁起止时间

备注

1

随车吊

3

8吨

2月

建筑材料倒运

2

货运平板车

2

车长 6米

2月

建筑材料倒运

3

汽车起重机

1

25吨

2月

建筑材料倒运

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 “ 供应链管理 平台 ”对 标的物 进行网上报价。此次报价为固定单价(含税落地价 ) 。

2.1.4采购包含费用: 机械的租赁、使用费、保养、机上人工费 (负责日常操作、使用维护等)、加班费、维护维修费,检测费用、因租期服务市场租价涨幅、延期等引起的风险费用、其他配套设施以及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在内的各种保险费用、措施费、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费、保险、利润、规费、税金、风险等全部费用。

2.2 结算与支付: 中国 二 冶 内蒙古分 公司作为 最终采购方,与 中 标人签订具体的 租赁 合同 , 自行负责结算与支付。

2.2.1结算:租金每月结算一次,每月25日前办理结算。按量结算的以实际方量结算。按月结算的租赁满整月,按照月租单价结算,不足月的,按照月租费/30天*实际使用天数进行结算。

2.2.2支付:双方每月25日前办理结算,中标人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机械结算金额的85%,剩余金额三个月付清。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2.2.3付款约定:本项目招标采购报价统一为现金价,款项支付方式统一为银行转账,若采购人(招标人)根据资金管理需要,采用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等非现金支付方式的,若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因票据、供应链支付产生的全部贴息费用由采购人(招标人)承担,采购人(招标人)不得利用票据支付方式变相延长付款期限。

2.3 产品质量要求:

2.3.1 租赁机械设备质量应满足相应的国家标准或招标人认可的技术标准。机械出厂年限不得超过 5 年、七成新以上且未发生过较大机械事故,主要设备构件完好。

2.3.2 中标人交货时,招标人严格按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组织验收工作,包括外观质量、内在质量以及相关的质量证明文件。招标人有权检验或测试机械,以确认机械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如机械复检不合格,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履约期间若出现新的国家标准更新,则以更新后的国家标准为准。

2. 4 验收 方式: 数量 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质量参照 2.3条进行验收,满足要求视 为合格品,超出 标准 范围视为不合格品,有权拒收。

2. 5 服务周期: 自本次招标采购实施至 合同履约结束止 。

2. 6 供货及配送方式: 投标人根据 租赁 合同约定送货至指定地点。

2. 7 供货地点: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荣路以西,满洲里路以东,和平街以南,和平南街以北二冶 ·如意境项目部指定位置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

3.1.1 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签署合同的权利;

3.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单位 于 2026年05月08 日至 202 6 年 05 月 18 日 期间在 “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链管理 平台 ”()进行网 上 投标 报名,有关平台的操作流程可详见网站的 帮助中心 版块。

4. 2 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收取 0.5 万元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现金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在开标截止日前汇至以上帐户(请注明XX项目投标保证金),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汇款凭证及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相关证明资料;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应提供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总行、分行或其支行出具,保函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在投标文件中应包含银行保函原件的扫描件,同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原件邮寄或现场提交至招标人。以其他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需在取得招标人认可后,按招标人的具体要求提供,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缴纳时备注“中国二冶内蒙古公司二冶·如意境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机械设备租赁招标投标保证金”。

户 名: 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查看完整信息

银行代码: 301100000023

银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号通泰大厦A座

5、投标、开标时间 :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 2026年 05 月 18 日上午 10 : 00 (北京时间)

5.2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链管理 平台 (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需使用 “中国五矿集 团有限公司 供应链管理 平台 ”认可的 CA 电子印章 为投标文件签章后加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链管理 平台发布 。

7、其他说明

7.1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8、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 二 冶 集团 有限公司

联系人: 姚女士

电 话: 0 472 -5 206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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