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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2026年管理类固定资产零购框架询比采购

  • 2026-05-07

项目名称: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2026年管理类固定资产零购框架询比采购

招标公司: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管理类固定资产零购框架

项目地区:内蒙古 乌兰察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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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 2026年管理类固定资产零购框架询比采购

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 编号: wdcg-2026-62

一、 采购 条件

采购人 为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 ,作为 采购 活动的组织方进行 采购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 2026年管理类固定资产零购框架询比采购 项目,合同签订主体和履约主体为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 , 采购项目 资金来源为 (自有资金) 。现依据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管理标准》、《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及其释义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 采购 范围

2.1项目名称: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 2026年管理类固定资产零购框架询比采购

2.2项目建设地点: 详见公告附表

2.3框架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2. 4 本次 采购 内容:

本次 采购 项目共划分为 1 个 标段 ,具体 内容详见 详见公告附表 。 (设备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 工程项目名称 、 交货时间 等 )。

三、 供应商 资格要求

如 供应商 不满足 供应商 资格要求的, 评审小组 将会对 供应商 进行否决。

(一) 通用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 要求 投标人 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供应商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并需提供《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

4.在近三年内(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当事人”为供应商名称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5.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 ①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②如供应商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 单)信息”截图显示,该供应商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供应商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或“经营异常名录”。

③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供应商无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6.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在 “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专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查询省份选择“全部 ”,将查询结果截图。

7.供应商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未处于处罚期内;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涉电领域重点关注对象企业名单中;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二 ) 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标段划分表。

四、 采购文件 的获取

4.1 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ECP2.0)挂网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前需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portal/#/)”,先进行供应商基本信息注册,然后在招标采购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的电子商务平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portal/#/doc/doc-com/2024查看完整信息_20查看完整信息9)”查看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05月 07 日起至 202 6 年 05 月 14 日 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portal/#/)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 1)具体流程为:登录平台→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阶段->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文件。 ( 联系方式: 如下网址:首页 -左下角“联系我们”,具体链接:/portal/#/doc/contact ) (周一至周五 8:30- 18 : 00 )

( 2)供应商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的企业需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portal/#/doc/doc-com/2024查看完整信息_20查看完整信息9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链接)

说明:供应商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发生不良行为被处理的,取消其成交资格。

五、 响应文件 的递交

5.1 供应商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使用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 递交电子 响应文件 。

5.2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 响应文件 ,逾期送达的 响应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单位对网上递交的 响应文件 应加密 , 登录 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使用中招互联 APP扫码 对 响应文件 进行加密(如果投标单位使用 A手机号码对 响应文件 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使用 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 响应文件 )。

5.4依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供应商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 响应文件 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响应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 响应文件 传输的,视为撤回 响应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 响应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六、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解密时间

响应文件上传时间: 2026年05月07 日上午 09:00~202 6 年 05 月 15 日上午 09: 3 0

投标截止时间: 202 6 年 05月15日 上午 09: 3 0

商务技术经济标开标时间: 202 6 年 05月15日 上午 09: 3 0

商务技术经济标解密时间: 202 6 年 05月15日 上午 09: 3 0~ 10 : 0 0

七、解密方式及开标地点

解密方式:远程解密,供应商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通过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ECP2.0)-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项目-开标阶段-文件解密,使用中招互联APP扫码解密。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提前30分钟等候在开标电脑前准备参加开标解密。(供应商需保持手机正常使用或电脑网络通畅)。

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 3号

如果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有改变,采购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采购机构将提前通知。请供应商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沟通联系解决(电话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界面底部),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商务技术标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并不予解密经济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商务技术标响应文件,但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经济标响应文件,视为其响应文件不完整,投标将被否决。

八、评审方式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九 、 采购 费用

( 1)按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文件要求,货物类采购招标活动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不设关于投标(响应)保证金规定。

( 2)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缴纳代理服务费,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3)成交人须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费用将按照《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 4)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

一、 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

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 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 1‰标准向成交 投标人 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 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二、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 583020000查看完整信息

行 号: 304191001951

三、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 3号

联系人: 塔拉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十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ECP2.0)》(/portal/#/)、《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

联系人: 张 工

联系电话: 0474-8855 527

监督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

联系电话: 0474-8855 527

采购代理机构 :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蜀鑫路 69号

联系人 :李伟、王白羽、陈少炜、章非凡 、刘子腾

联系电话: 14 747330512、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邮箱: a tlx wlcb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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