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智慧社会工作平台建设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5-06-26
项目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智慧社会工作平台建设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采购标的物: 智慧社会工作平台建设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内蒙古 呼和浩特
一、采购项目简介
1.采购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智慧社会工作平台建设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
2.采购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3.采购代理机构:无(单位自行采购)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建设内容与规模
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技术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内蒙古自治区智慧社会工作平台建设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
1项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 11 000.00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90个自然日内交付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服务期至项目立项批复为止或因特殊情况项目无法立项经采购人确认后结项。
2.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18条规定的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4.供应商为分支机构应提供总公司的授权,可以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但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对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的任意一项,均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7.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index.html)查询,供应商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任意一项,均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8.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 6 月 9 日至2025年 6 月 14 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3:00—5:00时前递交报名材料(逾期不予接收);
2、获取方式:供应商将资格审查资料发送至(nmgxfjwp@)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填写《文件获取登记表》,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
4 、 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一套(每页材料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并组成一份完整的PDF文件),资料不齐全者不予接。
(1) 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近半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 提供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①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②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凭证为准);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金额缴纳社保的凭据或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保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7)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8) 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应提供总公司的授权,可以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但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10)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
(11)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index.html)查询 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
(12) 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查询,供应商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
(13) 供应商信息表,包含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基本信息。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 6 月 20 日上午 9 : 3 0
磋商会议开启时间:2025年 6 月 20 日上午 9 : 3 0
磋商会议开启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7-1号环投集团507会议 室 ,本次采用纸质投标并截止到开标时间,现场递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与开标地点一致。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官网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联系人:张洁 辉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2025年6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