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锡林郭勒分公司公众客户部2025年鑫泰苑,揽胜华府小区视频管理项目相关设备采购询比公告
- 2025-06-27
项目名称: 中国电信锡林郭勒分公司公众客户部2025年鑫泰苑,揽胜华府小区视频管理项目相关设备采购询比公告
项目编号: NMBBFA202506190014
招标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锡林郭勒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视频管理项目相关设备
项目地区:内蒙古 锡林郭勒
第一章 招标公告
V1.0(2024)
本询比项目为 中国电信锡林郭勒分公司公众客户部2025年鑫泰苑、揽胜华府小区视频管理项目 (标段编号: NMBBFA202506190014 ) ,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锡林郭勒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根据小区视频存储需求,开展本次采购。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视频管理项目相关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2.2采购估算:不含税总价130391.58元,税率13%,含税总价147342.49元,为资本性支出(货物),其中:鑫泰苑小区不含税总价58493.52元,含税总价66097.68元;揽胜华府小区不含税总价71898.06元,含税总价81244.81元。
1.2.3分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4协议履行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
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有效期,至以下任一条款到达时终止:
(1)乙方结算金额已达框架协议中规定的最大金额(最大金额为供应商所报总价);
(2)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3)框架协议中约定的其他条件。
1.2.5实施地点: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
1.2.6交付期:自订单下达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测。
1.2.7保修期: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1.2.8试运行:交付后15天内视为试运行期。
1.2.9验收标准:试运行后由甲方组织验收,验收标准包括技术规范书、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等。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中国电信锡林郭勒分公司公众客户部2025年鑫泰苑、揽胜华府小区视频管理项目相关设备采购项目
视频管理项目相关设备采购
-
详见报价一览表
锡盟
自订单下达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测
本项目 不划分标包 。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 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本项目根据《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选择适用备选处理措施(因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被禁止采购的,不适用备选措施)。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 1 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成交供应商
成交份额
实施地域
第一成交供应商
100%
锡盟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3 本项目 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 最高响应限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2.1.4 2.1.3 本次询比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
2.1.4(本项目不涉及) 本次询比 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 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 年(含)以上。 (3) 2.1.7 2.1.5 供应商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审核);
2.1.6供应商须提供1份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已签订的同类业绩单项合同/框架协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及相应的订单复印件。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框架协议金额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签订时间以订单的签订时间为准);
2.1.7供应商不得存在询比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年06月01日 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年06月01日 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年06月01日 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其他资格要求:
2.3.1 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 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 的成熟稳定的产品(不涉及)。
2.3.2 产品 。 2.3.3 产品 2.3.4 2.3.5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产品业绩要求: 2.3.8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3 2.4.4 2.4.5 2.4.6 2.5 现场考察
2.6 评价检测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06月27日23时00分00秒 至 2025年07月01日17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每套售价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 2025年07月08日09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 递交至 。 6. 供应商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锡林郭勒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11号
地 址:
南京市虎踞北路80号2楼
邮 编:
邮 编:
010000
联 系 人:
包女士
联 系 人:
王海琴 贾佳
电 话:
电 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274538889@qq.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南京城北支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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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27日